破重大刑案 不如改善鄰里交通

中國時報【謝明俊╱台北報導】 北市府以鄰里交通改善「績效卓著」,對北市警局官警功獎「大放送」,各分局員警通通有獎,但基層官警卻不買帳,官警認為功獎一旦浮濫,就毫無獎勵意義,而且只有這項交通專案敘獎「大放送」,功獎比例明顯失衡,至於警察負責的刑偵等其他業務,是否比照辦理? 資深刑事小隊長指出,依據警政署規定,像命案之類重大刑案,1案全部敘獎總額就是1支大功(換算成3支小功、9支嘉獎),沒有任何彈性,但要偵破1件命案,過程中要花多少人力、時間,如果20個人參與偵辦1起重大刑案,可能有11個人是分不到1支嘉獎的,這次市府交通專案功獎「大放送」,對負責其它業務的員警來說公平嗎? 官警表示,這次專案敘獎公文中,鄰里交通改善績效被評比為80%者,都可列為「績效卓著」,從分局長、交通業管承辦人、派出所長、警勤區員警,每人都可記上1支大功,單位副主官管可記小功2次,最差的都可記上小功1支。舉例來說,大安、中山等「績效卓著」的分局,單是警勤區員警光是大功各有26支及25支,還不包括分局長、業務承辦人及派出所長等人各可分配的1大功,平均下來,每個分局有超過1成的人可記大功。 對此,基層官警並不領情,官警批評,「人人有獎」就形同功獎浮濫,比例失衡的功獎,究竟能提升多少基層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