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毀中崙派出所電腦 「松山之亂」主嫌判賠8000元

男子徐權於110年間闖入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並砸毀電腦,當時被稱為「松山之亂」案,台北地院判刑6月確定,徐男去年已入監服刑。此外,松山分局另提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徐男須賠償新台幣8000元確定。

男子徐權於110年間闖入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並砸毀電腦,松山分局另提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徐男須賠償新台幣8000元確定。(資料照/台北市警局提供)
男子徐權於110年間闖入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並砸毀電腦,松山分局另提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徐男須賠償新台幣8000元確定。(資料照/台北市警局提供)

徐男等10名黑衣人於民國110年4月16日凌晨與時任松山分局的楊姓教官在街頭發生口角衝突,楊姓教官衝回中崙所,徐男等人陸續闖入;徐男因找不到楊男,涉嫌持鐵椅砸向值班台上的電腦,台北地檢署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徐男。

台北地方法院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徐權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北院二審改合議庭審理,仍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不過,徐權去年10月6日到北檢執行科報到執行,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徐男挑釁警方公權力尊嚴、法治觀念蕩然無存,更增國人對警方執法信賴感之疑慮,否准徐男易科罰金聲請,送監執行。

此外,松山分局另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徐權賠償電腦螢幕損害及機構名譽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徐權須賠償松山分局螢幕損害費用8000元,不得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