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所結盟興大攜手推廣本土自然碳匯

碳交所董事長林修銘與中興大學校長詹富智簽署「台灣自然碳匯推廣合作備忘錄」。(圖:碳交所提供)
碳交所董事長林修銘與中興大學校長詹富智簽署「台灣自然碳匯推廣合作備忘錄」。(圖:碳交所提供)

台灣碳權交易所宣布與國立中興大學簽署「台灣自然碳匯推廣合作備忘錄」。碳交所董事長林修銘指出,自然碳匯是國家推動淨零轉型的關鍵戰略之一,透過雙方的合作,希望促進本土碳權的發展。

碳交所於2023年底啟動國際碳權交易平台,為加速台灣邁入碳有價化時代,與中興大學簽訂備忘錄。中興大學校長詹富智指出,興大以農起家,具備豐沛的農產業技術、研究及人才資源,對氣候衝擊、增匯及碳匯方法學均有深厚研究,推動台灣自然碳匯責無旁貸。他認為興大與碳交所合作是「強強聯手」,結合雙方優勢,深化農產業界對減碳行動及碳權的認識和參與。

林修銘指出,自然碳匯是推動淨零轉型的關鍵戰略之一,土壤、森林等自願減量專案將可能成為未來國內減量額度的重要供給,碳交所是國內唯一的碳權交易平台,與中興大學合作是希望透過強化自然碳匯潛量,發展綠色商機,也增加農友及產業利害關係人的收益。

碳權的類型相當多元,碳交所將其依照功能特性,分為「移除型」,如植樹造林、碳捕捉利用與封存等,及「減少或避免排放型」,如再生能源、潔淨水源等。碳交所首批率先引進的國際碳權是發展較成熟的再生能源及潔淨水源等減少或避免排放類型,不過,即使該領域發展已屬成熟,也須經過多重篩選機制,如碳權年份、事後額度、SDGs數量及認證機構且於國際上較無爭議等條件才上架,所以各個專案碳權具有一定之品質,以利協助企業進行產品或自身碳中和、滿足國際供應鏈及ESG要求。

企業對於各類型碳權有不同需求及用途。林修銘指出,自然碳匯的專案具有固碳、環境效益、生物多樣性等多重價值,是未來國內或國外碳權的重要類型,碳交所將持續往多元類型的方向努力,以符合企業減碳策略之廣泛性需求。(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