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碳費、碳稅是什麼?碳交易市場如何運作?是否真的能幫助減碳?

近年受氣候變遷威脅,世界各國紛紛承諾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目標,投資人也嗅得低碳趨勢,碳中和、碳權、碳稅等名詞傾巢而出,成為財經節目的熱門話題。然而,除了將「碳」視為新興投資標的,您是否曾好奇它的內涵?讓綠色和平為您揭開碳的神秘面紗,深入走進「碳」的世界。

碳權是什麼?

「碳權」簡而言之就是「排碳的權利」,通常以一公噸的碳排放量來作計算單位。根據碳權所產生的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一是透過政府強制性的總量管制與交易(Cap and Trade)產生;另一種則是在自願性市場產生,時常被企業用作碳抵換(Carbon Offset)的手段。

  1. 總量管制與交易(Cap and Trade)所產生的碳權

    此種碳權來自於強制性的管制措施,在此機制下,政府會為排放總量訂定上限,並根據不同產業別,核配給不同的企業碳排放的額度,假如企業的排放超過了額度,就需要在碳交易市場中購買碳權,彌補超額的排放。假如企業減碳相當成功,排放量低於核配額度,多出的額度就會轉換成碳權,可讓企業在碳交易市場中拍賣,獲得利潤。

    世界上第一個碳交易機制——歐盟碳交易市場(EU ETS, 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即是屬於此類型,其他採用碳交易系統(ETS)的代表地區還有美國區域溫室氣體倡議制度(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RGGI) 、南韓、紐西蘭等。

    企業若能在減碳上搶得先機,不僅對減緩氣候變遷有所貢獻,企業營收也可能因碳權的交易而有所成長。

    最知名的案例就是電動車品牌特斯拉(Tesla)因碳排放低於歐盟標準,因此獲得大量碳權,可以拍賣給其他燃油車廠。飛雅特克萊斯勒汽車集團(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擁有愛快羅密歐、瑪莎拉蒂、Jeep 等品牌) 就因無法達到歐盟規定的碳排放標準,在 2019 至 2021 年間花費 24 億英鎊(668 億新台幣)向特斯拉購買碳權,是特斯拉碳權的最大買家。

  2. 自願性的碳市場所產生的碳權

    第二種碳權來自自願性碳市場,當企業主動透過不同的減碳、再生能源或碳捕捉、造林等專案,向境內或是國際的機構申請認證,即可獲得碳權。較廣為人知的機構例如: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VCS(Verified Carbon Standard),臺灣也有行政院環保署的溫室氣體減量與抵換管理機制,企業可在此平臺申請碳權認證或刊登碳權交易資訊。

    凡通過相關機構認證的碳權,即可在自願性市場上販賣或進行碳抵換(Carbon Offset)。

    「碳抵換」,簡而言之,是指企業透過支持或資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計畫,以彌補日常活動產生的碳排放對氣候變遷的影響。許多國際大廠之所以能宣稱已經達成碳中和(Carbon Neutral)也須部分依賴碳抵換,如 Google 即對外說明,他們的減碳策略除了透過增進能源效率、建設與購買綠電自用外,為了將碳足跡降到淨零也購買碳權執行碳抵換。

碳費與碳稅

碳稅與碳費不同於上述碳交易市場的「以量制價」(控制碳排放總量,讓市場的供需來決定排碳的價格),而是由「以價制量」的方式來促進減排,透過直接對每噸的碳排放訂價,由控制價格高低來影響排放程度。收取碳稅的國家包含了英國、加拿大、北歐五國、新加坡、日本等。

大多數政府實行碳稅(Carbon tax),由財政機關統一徵收,稅收入國庫後可視為整體政府的財政收入,用途包含社會福利、所得稅減免、發展各項低碳的基礎建設等。而臺灣於 2022 年修正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中擬實行的「碳費(Carbon fee)」較為特別,規畫預計由環保署執行,向碳排大戶收取碳費並成立氣候基金,由於其行政上的限制只得專款專用,用於發展低碳、綠能、補助產業轉型等措施上。

 

碳交易、碳費、碳稅,都是碳定價

無論是上述提及的碳交易系統、碳費或碳稅,其實都是藉由「將碳排放貼上價格標籤」的原理,提供企業經濟上的誘因,進而達到實質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這個概念也是目前國際公認最有效的減碳工具:碳定價(Carbon price)

 

碳定價真的對減碳有幫助嗎?

有,前提是必須運用得當

一個有效的碳定價政策,除了能拉近傳統高碳排能源與再生能源的成本、鼓勵綠化轉型外,「排碳有價」這件事也反映了真實的社會成本,將一直以來被忽略的外部化成本重新列管,實現污染者付費的環境正義。

然而,碳定價政策也可能因以下三種原因,導致減碳效果不如宣稱的好:

  1. 碳定價設計機制本身充斥漏洞

    目前有不少的碳定價機制充斥漏洞,如臺灣即將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中所制定的碳費政策,就可能因
    費率訂定過低無法造成市場的減量誘因,而使企業產生付錢了事的心態,無助於減碳

    另一種設計上的漏洞是政府提供企業太多優惠方案,如在碳交易系統中給予太多免費配額,使得企業減碳壓力不足,與臺灣鄰近的南韓就值得引以為鑑。

    南韓政府早在 2015 年跟隨歐盟腳步推出全球第二大的碳交易系統 KETS(Korea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當時預期在 2030 年能減碳 37%,其市場價格也多在每噸碳 20 至 40 美元間。然而五年過去,南韓碳排放趨勢不減反升,深究其因發現,原來 KETS 在初期 5 年的階段,南韓政府發放超過 97% 以上的免費碳排憑證給企業,導致多數的企業免費配額都用不完,交易市場乏人問津,自然就沒有減碳的效果。

  2. 「碳權」淪為企業漂綠工具

    某些企業會藉由大量購買低價的碳權,宣稱自己已經達成碳中和的目標,然而卻持續創造排放。姑且不論不同認證機構的碳權與碳抵換標準與品質不一,碳抵換的機制本身就有四大問題,礙於篇幅,本文無法一一列舉論述,讀者若有興趣深入瞭解可參考延伸閱讀:
    什麼是碳抵換?是拯救氣候危機還是數字遊戲?

  3. 發生碳洩漏情形

    什麼是碳洩漏(Carbon leakage)?

    倘若只有少部分的國家及地區實行碳定價,會導致高碳排的產業都外移到碳管制較鬆散的開發中地區。這麼做或許在管制區的排放量減少了,但全球整體的排放卻沒有下降,甚至因為開發中地區的技術較落後,而使排放不減反增,這個過程就稱為「碳洩漏」

    對此,歐盟與許多國際組織都在倡議如何建立一個全球碳定價的協作機制,來阻止碳洩漏的發生。歐盟已經預計於 2023 年試行,2026 年將正式實行碳邊境管制機制(CBAM)來防堵碳洩漏,而國際貨幣基金(IMF)也在倡議全球碳底價的機制,分別對低收入、中等收入與高收入經濟體建立每噸 25 美元、50 美元與 75 美元的碳底價。

 

不本末倒置,才算真正達成碳中和

碳定價之所以誕生,目的是為了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遷,企業不應本末倒置,因購買碳權的成本較低,而選擇碳抵換作為主要的減碳方案,而是應在完整執行碳盤查後,設定實質的減量目標與方案,如汰換老舊設備、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等。碳權抵換應被視為最下策的減碳手段,如此一來,才算真正達成碳中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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