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上路〉林伯豐:建議碳費初期每噸不超過100元 進口商品也應課徵碳稅

首次碳費審議會於上周五 (15) 日落幕,對碳費沒有實質討論。三三會今 (20) 日召開三月份例會,理事長林伯豐於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建議碳費初期每噸不超過 100 元,後續觀察成效後從 100 元起跳再做調整,同時也呼籲進口商品也應課徵。

林伯豐表示,國際上多以徵收「碳稅」為主,而台灣則是採用「碳費」徵收機制,更是目前全球唯一碳費制度的國家,因此應更加謹慎,以免不被國際認同。

林伯豐進一步建議,碳費初期每噸不應超過 100 元,課徵標準應考量 CPI,避免造成綠色通膨,開始徵收後觀察後續成果,再從 100 元起跳調整,看看多少錢才合理。同時,林伯豐表示,目前尚未看到針對進口產品的碳費徵收制度,因此他呼籲,政府也應對進口產品課徵碳費,既然國內產品需要繳碳費,國外產品也應一視同仁才合理,以免影響台灣產品的競爭力。

碳權方面,林伯豐則指出,碳權交易平台應公開、透明,並與國際接軌。同時應增加碳權商品多樣化,將自然碳匯納入。林伯豐也呼籲,盡快設立國內碳權交易平台,以及加速國際碳權可以抵減國內碳費的立法進度。

此外,林伯豐提到,台灣企業投資境外減碳取得碳權後,可以用於國內抵換或其他交易空間,並提高國際認可的自願性市場碳權,如 VCS(碳驗證標準) 與 GS(黃金標準) 等比例。最後,應積極推動碳盤查,並培育相關專業人才,以確保國際碳權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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