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拍板!一般費率300元優惠費率A50 B100

環境部七日完成碳費費率審議,一般費率訂為每噸三百元且原則分階段調升,優惠費率A、B各為五十、一百元。圖為林園工業區一景。(中央社)
環境部七日完成碳費費率審議,一般費率訂為每噸三百元且原則分階段調升,優惠費率A、B各為五十、一百元。圖為林園工業區一景。(中央社)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環境部七日召開第六次碳費費率委員會,經參考日本及新加坡等國碳費定價,訂定一般費率是每噸碳三百元;減碳成效佳的行業有優惠費率,採A、B兩級,分別是五十及一百元。碳費預訂明年進行試申報、一一五年正式收取,環境部預估開徵當年可收取六十億元碳費。

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中央社)
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中央社)

環境部指出,一般碳費費率訂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三百元;優惠費率之一百元是參考日本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六十四點七元,以及新加坡之一一六點五元的碳稅起徵價格區間,並考量對行業毛利率影響不超過百分之十為原則。至於選擇採取「行業指定削減率」的行業,則因為減量幅度是技術標竿指定目標的二倍,因此適用五十元的最高優惠。

環境部指出,綜合考量台灣溫室氣體減排現況、排放源類型、排放種類、規模,及國際碳定價制度與價格水平、不同碳費費率對台灣總體經濟、物價及個別產業衝擊影響等因素,多數委員都同意提出達成之建議費率。碳費也採先低後高模式,分階段調升一般費率起徵價格為每公噸三百元,後續視自主減量情形、產業競爭力及國際碳定價水準逐年檢討。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七日下午於記者會進行碳費費率相關說明。(中央社)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七日下午於記者會進行碳費費率相關說明。(中央社)

碳費審議會議並建議,一一九年後一般費率可考量每公噸碳費為一千二百元至一千八百元,接軌國際碳定價水準。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統計,台灣地區一一一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約二百八十五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扣除碳匯二十一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後,淨排放量為二百六十四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約百分之五十一由製造部門產生,全台有四家工廠年排放量一千萬噸以上,國內工廠多數集中在年排放五萬至十萬噸,共計一八三廠,其次為十萬至一百噸,計有一七八廠。

環境部以每噸碳三百元估算,在完全不減碳且不減產的情境下,一千萬噸排碳就要繳三十億元碳費;而年排放量十萬噸的工廠,一年要繳二千二百五十萬元碳費;若以優惠費率B的一百元估算,預估一一五年碳費收入約六十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