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遲遲無法拍板定案 520前訂出 環境部:努力中

(圖/環境部)
(圖/環境部)

第三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原訂四月底前召開,環境部表示,由於碳定價相關的子法尚未預告,因此預計延至五月初再召開;至於是否能在五二零前訂定出碳費費率?環境部表示,正努力中。

環境部原訂在四月底前,召開第三次審議會,依程序需在會前一週就寄出開會通知,然而截至目前仍未發布,代表在四月底前無法召開會議。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證實,目前規劃第三次審議會時間將會延至五月初。

黃偉鳴表示,由於第二次會議中,委員有要求環境部先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定價相關的三項子法供討論,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然而目前三子法仍在法制程序中,尚未預告,會待子法正式預告後才召開第三次審議會。

環境部表示,碳定價相關的三個子法最快四月底預告、五月初召開審議會;但第三次會議恐無法公布碳費費率,可能須再召開第四次。

環境部指出,第三次審議會除討論上述三個子法外,也會進一步分析亞洲鄰近國家包含日本、韓國、新加坡的碳定價制度;第一次會議是先討論再彙整意見,後續的會議將會逐步聚焦,針對主體進行討論。

由於第三次審議會恐不會順利討論出碳費費率,預計還會有第四次審議會,但不可能每周都開會,因此第四次審議會最快將於五月中旬召開,至於是否能在五二零前訂定出碳費費率?環境部表示,正努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