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開徵延後一年 工總提「減碳政策」3建議

工總23日發布新聞稿,對於國內推動減碳政策提出建言。(圖:張佳琪攝)
工總23日發布新聞稿,對於國內推動減碳政策提出建言。(圖:張佳琪攝)

環境部22日成立,引起各界矚目的碳費確定將延後一年實施,也就是2025年開徵。製造業對碳費徵收措施高度關注,工總今天(23日)發布聲明,呼籲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未來能面對與解決3項關鍵任務,包括協助中小企業碳盤查管理、碳定價應有完整配套並接軌國際、國內驗證單位的認證也應銜接國際。

工總理事長苗豐強日前出席「2023年工總白皮書」記者會,對於碳權、碳費議題就表達關切,認為我國是外銷導向國家,開徵碳費已是一定要走的路,但希望政府要做好碳盤查並接軌國際。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於22日揭牌後,確立明年以碳盤查為主,2025年開徵。工總指出,氣候變遷署成立,我國將有專責部會帶領,面對國際減碳要求與複雜的氣候變遷議題,期許能勇於面對與解決3項關鍵工作。

首先是積極協助中小企業碳盤查管理,因應國際需求。工總指出,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規則今年5月17日生效,並在今年10月1日開始試行,CBAM試行期間施行細則已於8月17日經歐盟執委會正式採認並生效。CBAM適用產品範圍涵蓋水泥、鋼鐵、鋁、化學肥料、電力與氫氣等,與環境部所列管每年必須申報溫室氣體的廠商不盡相同,建議主管機關先由CBAM範圍產品相關的中小企業開始,協助及早建立碳管理相關基礎資料。

工總認為,今後國內大多數企業對自身所使用化石燃料與用電量,都有揭露與減碳要求,目前除了大企業及環境部所列管廠商,多數中小企業仍然沒有碳盤查能力,需要一套整合式的服務,協助中小企業有效掌握自身的碳資訊。工總由3月開始已啟動「工總碳盤查標籤方案」,目的就是幫助中小企業揭露組織主要溫室氣體排放量,透過標籤標示展現企業自主推動成果,回應利害相關者、強化溝通效果並符合國際發展趨勢。工總統計已有150家企業參加「工總碳盤查標籤方案」說明會,25家企業申請盤查,2家已完成線上查核。

其次,碳定價應有完整配套並可接軌國際。產業界普遍認為碳費的徵收應是要促使業者加速減排工作,因此,工總認為,為有效達成減碳目標,徵收碳費須有完整配套措施,包括:儘速公布2030年前各階段碳費徵收對象及費率,碳費費率應先低後高、分階段滾動檢討。同時,工總呼籲我國同時實施碳費及碳排放交易的碳定價機制,應避免對同一排放源的排放量重複計算。針對2005年即自願減量,進行投資設備汰換及製程改善的廠商,工總強調環境部在總量管制的核定上,應承認其自願減量的成果,另外,也要確保國內碳費徵收可以接軌國際。

第三點,國內驗證單位的認證應銜接國際。工總掌握的CBAM規則,產品碳含量驗證報告,歐盟只承認由歐盟碳交易機制認可的驗證單位所發出報告。工總提醒政府須確保我國認可驗證單位的認證事宜,能夠與國際銜接,避免廠商最後只能選擇國外驗證單位進行符合CBAM要求的窘境。(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