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碳費交易公開透明!環境部公告管理辦法 8/15實施

環境部於今(1)日發布了「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建立公開透明之自願減量交易市場機制,促使各界積極減量,將於今年8月15日施行。(示意圖)   圖:取自林試所網站
環境部於今(1)日發布了「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建立公開透明之自願減量交易市場機制,促使各界積極減量,將於今年8月15日施行。(示意圖) 圖:取自林試所網站

[Newtalk新聞]

為了使碳費的交易、拍賣及使用註銷等過程能公開透明,環境部於今(1)日發布了「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建立公開透明自願減量交易市場機制,促使各界積極減量,將於今年8月15日施行。

環境部指出,為促使國內減量額度的交易、拍賣及使用註銷等過程能公開透明,便於公眾檢視事業的具體減量情形,並避免交易過程中出現炒作、涉及其他商業利益的操作或產生交易爭議等問題,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本辦法明定減量額度在持有、交易或拍賣、成交及使用註銷等各個階段相關規範,將於年8月15日施行。

而施行重點包括第一,政府管理防詐騙,將由環境部委託台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交易平台,供事業進行減量額度交易或拍賣,禁止一般民間單位提供平台從事減量額度之仲介、代銷或買賣業務,以集中管理減量額度買賣市場,強化交易安全並避免事業上當受騙。

第二則是,公開透明防漂綠,減量額度以1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為單位,且每單位均有足供辨識其種類、專案類型及監測期間等資訊的編碼,確保減量額度從取得、交易或拍賣後移轉及使用註銷過程之效力。另交易及拍賣相關資訊,將公開於交易平台供各界檢視與查詢,有效避免漂綠疑慮。

第三為,多元方式有彈性,制定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三種方式,讓事業依其減量額度性質、銷售策略、利潤收益等考量,選擇最有利之方式進行。最後則是,供需確保穩定,可參與交易或拍賣的賣方為已執行抵換專案、先期專案或自願減量專案並持有減量額度之事業。另依氣候法第26條規定用途(如碳費繳交、環評增量抵換或其他經本部認可用途等)事業為買方,並不開放予個人。

此外,減量額度經過交易或拍賣後,由環境部移轉且移轉僅限1次,以確保市場穩定。環境部強調,透過公開透明的交易市場,可提供其他事業扣抵碳費、抵換及相關環境聲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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