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和居隔者都被剝奪投票權? 中選會:依大法官解釋無違憲之虞

針對九合一選舉規定確診和居家隔離者不得出門投票,預估可能讓20到30萬選民的公民權遭到剝奪,引發立委質疑:中選會早在3月份就聲稱已經著手研議如何讓確診者投票,莫非規劃怠惰,何以最後毫無下文?高中老師更痛批,大考中心舉辦近10萬人應考的英文聽力測驗,都能安排防疫計程車和獨立考場,讓確診或居隔考生能如期應考,不知道中選會和地方選委會何以選擇兩手一攤、毫無作為?

對此,中選會今(21)日再次重申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的部分,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中選會也對疫情期間國人遵守各項防疫規定表達感謝之意,讓各項選舉和投票都能順利辦理,也呼籲國人如果已知自身確診,應該遵守防疫規定,保護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

中選會最後還是把責任推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強調國家整體防疫政策是由指揮中心拍板,一旦指揮中心決定調整防疫措施,中選會也會配合,持續滾動檢討選務防疫計畫。

(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