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老爺酒店「諾羅食物中毒」案 罰十二萬元

礁溪老爺酒店餐廳。(記者林坤瑋翻攝)
礁溪老爺酒店餐廳。(記者林坤瑋翻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礁溪老爺酒店,去年傳出大規模食物中毒,經衛生單位抽驗後,發現是諾羅病毒;宜蘭地檢署認為,飯店負責人以及總經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定緩起訴一年,並得分別向公庫支付二萬,以及十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對宜蘭地院的判決,老爺酒店致歉,尊重判決結果。

礁溪老爺酒店於去年八月一、二日爆發食物中毒事件;宜蘭衛生局八月十二日公布檢驗報告,證實人體檢體驗出諾羅病毒。對此,礁溪老爺酒店立即致歉,並強調會儘速彌補受事件影響之消費者。

緩起訴書指出,沈方正為老爺酒店總經理,為現場實際負責人,本應注意販賣的食品,不得染有病原性生物,或造成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仍疏於注意,未發現飯店雲天餐廳廚工,於去年八月初陸續感染諾羅病毒。感染病毒的廚工,於八月二日至五日,仍在餐廳內,持續供餐給遊客,導致許多人陸續發生腹瀉、嘔吐、腹痛、惡心、發燒與頭暈等症狀,經衛生局採檢廚工、外場與食物中毒個案的糞便檢體,送疾管局檢驗,均檢出諾羅病毒。

沈方正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不諱,檢方認為,沈方正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已與食物中毒的客人達成和解,頗有悔悟之意,因此予以沈與五鳳旗實業公司緩起訴處分,並得分別向公庫支付二萬,以及十萬元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