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區工寮就是礦工的眷村!鍾年晃:不要跟「違建」畫上等號

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資深媒體人鍾年晃在臉書以「礦區工寮就是礦工的眷村」訴說自己的故事。

小學三年級時,父親離開礦區,轉職到台北的公司任職,我也就讀台北市的小學,當時我班上有個死黨,他家就住在富台新村(現在忠孝東路五段、虎林街口附近),有一天我到他家玩,一進客廳,一種熟悉感油然而生,因為他家和我以前看過的礦區工寮幾乎一樣簡陃,牆壁也是木板釘的,屋頂一樣是鐵皮,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是眷村,是用來安置1949年隨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灣的人所住的家。

這些人跟隨國民黨政府來台,多數人都是孑然一身,政府隨便找了一塊地,告訴他們暫時住在這裡,過幾年就回大陸去了。所以他們就地用木板搭了房子,用鐵皮蓋了屋頂,從來也沒有人想過要申請執照。住了幾十年後,房子老了,人也老了,但還是住在台灣,也不知道還要繼續住多久,於是手邊攢了一點錢,就把木板、鐵皮拆掉(就算不拆也爛得差不多了)改建成磗造,有錢一點的就用鋼筋水泥。現在大家去朝聖的所謂老眷村,多數都是屬於這一型,但他們並非最原始的樣貌,而且也幾乎都沒有建照(但是沒有人稱呼他們違建)。

賴清德老家外觀(圖/新北市府提供)
賴清德老家外觀(圖/新北市府提供)

住眷村的人,因為有執政者主動發現問題,由政府編列數千億預算進行改建,然後配售給原住戶,他們辛苦幾十年終於換來一個可以安身立命之所。但是礦區工寮呢?煤礦業沒落之後,他們再也無人聞問,房子舊了、破了,只好自己想辦法改建。但是台灣礦業源自日治時期,許多即存的礦區工寮當初蓋的時候,根本沒有申請,也不需要任何執照,改建的時候又要向誰申請、如何申請呢?

如果說礦區工寮已存在數十年,甚至在現代都市計劃或建築法規出現之前就已經有的,用現代的法律觀點稱之「違建」,那是莫大的污衊和羞辱,畢竟責任不在他們,而是幾十年來政府忽視所造成的結果。你可以批評賴清德當立委時沒有積極為礦區工寮合法化請命(他當時如果做了,一定會被批評自肥),但請不要將「違建」兩個字套用在全國相同情形大約6000戶的住戶身上,因為這對他們不公平,他們沒有佔任何人的便宜,畢竟礦區工寮和眷村都是歷史洪流所造成的產物,不應該有兩套標準。

鍾年晃臉書全文:https://reurl.cc/WR4V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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