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景觀稅爭議未歇 議長促面對權責

花蓮縣政府向水泥業者徵「礦石景觀稅」議題,造成府會不和情形,從原本每公噸十元,調整後飆漲至七十元/噸,引發業者強烈不滿,並提出行政訴訟,近期課稅訴訟案判決結果也陸續出爐,花蓮縣府敗訴。

昨(三)日議長張俊在FB臉書PO文說明,全文如下,公平合法的課稅是我們追求的目標,花蓮縣增加財稅收入是所有人的期許,但稅賦課徵的合理性與適法性必須取之有道,在公平正義的原則之下,沒有所謂的倒向財團之說,縣政府一再糾結於解釋稅收的重要性,但是根本的問題是在於違法就是違法,試問每位包租公、包租婆為了自己的生活經濟更好,就可以將房租一次漲七倍嗎?這不叫搶錢,甚麼叫做搶錢?

今日法官和張峻所堅持的是縣府違法課稅的問題,再者,公部門對任何一個商家或行業都不該用稅賦暴力來強取稅收,這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如果縣府一昧地蔑視司法的最終判決,那中華民國要法律何用?請縣府不要再模糊焦點,掩蓋違法的事實,至今仍不承認錯誤。而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議會屢屢要求縣府提出礦石稅的使用明細,縣府也完全置之不理,僅以籠統的使用範圍說詞輕輕帶過,足見這筆龐大的稅收不僅違法,連使用細項都見不得光。

張議長建議縣政府與其浪費公帑做媒體澄清廣告,顧左右而言他,不如直接將歷年來礦石稅收的各項財務支出公布於媒體,以昭公信,有關敗訴後的司法履行權責,請花蓮縣政府勇敢面對,花蓮縣議會將與花蓮縣政府一起尋求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