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行動阻斷交通 州議會擬重罰

鑒於今年以來金門大橋等交通要道屢次遭抗議者阻斷交通,共和黨籍眾議員Kate Sanchez提案加重交通法規中的相關罰責,初犯最高可罰500元,三年內屢犯可罰1000元。輿論原以為民主黨人會在委員會審查時封殺,沒想到四人倒戈,讓Assembly Bill 2742以8比5送出交通委員會,改由撥款委員會再審。

車輛法規(Vehicle Code)原本的金額為初犯罰100元,但修正案大幅提高,初犯定罪者可罰200元至500元,一年內再度定罪提高到300元至1000元,三年內三度以上定罪可罰500元至1000元。法院新聞網(Courthouse News Service)指出,判決時還可能再追加金額達到2100元至4100元。

自巴勒斯坦與以色列發生衝突後,灣區大橋就成為抗議者的聚集地,提案的Kate Sanchez認為,阻礙交通要道,連運送器官的救護車都無法通行,「這是攸關人命的事」。民主黨籍的交通委員會主席Lori Wilson認為原條文已經夠重,希望不要加重罰則,誰知四名同黨議員跑票,通過修正案。

修正案還需要通過撥款委員會審查,眾議會、參議會的全院投票,以及民主黨籍州長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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