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分級收費採身分別還是收入別? 鄭文燦:需整合各方意見

鄭文燦希望社宅租金需落實照顧的精神、降低租戶負擔。   圖:林昀真/攝
鄭文燦希望社宅租金需落實照顧的精神、降低租戶負擔。 圖:林昀真/攝

[Newtalk新聞] 內政部新的社宅租金補貼方案改採身分別,但有藍委表示,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時就主張採用按收入定分級租金,批評內政部和鄭過去的想法背道而馳。鄭文燦今(20)日表示,依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必須要衡量居住住戶收入狀況,以前是採取身分別,後來改採取收入別,目前內政部正在討論收入別是以報稅做基礎,但報稅資料跟實際的收入略有落差,因此到底是採身分別或收入別,需要整合大家的意見。

鄭文燦指出,過去他擔任桃園市長時,第一階段也是採用身分別,弱勢及社福服務租金可以市價6折收取,一般住戶租金8折左右,該計畫實施一段時間後發現可以更精緻一點,因此改採取5個等份的收入別,而且也實施了一段時間。

鄭文燦強調,不管哪個方式,希望能精準照顧到需要照顧的人,中央會跟地方密切討論,彼此不需要吵架,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採用過,希望內政部整合各地方意見,也參考住宅法精神。

鄭文燦表示,收入認定無法用報稅資料反應,的確是事實,最重要是如何設計更完善的制度,以落實照顧的精神、降低租戶負擔。因為按照住宅法,社宅租戶有4成是弱勢家庭、六成是給年輕人或其他類別承租,他擔任桃園市長到現在為止,桃園市已經有4000多戶,希望能夠落實分級收費的精神,至於分級到底是採身分別或者收入別,待中央整合出一個共同的方案再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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