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創新沙盒 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工商時報【張語羚╱台北報導】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秘林志成昨(21)日於行政院政委唐鳳媒體茶敘中表示,研擬將社會創新以沙盒方式納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預計本周四將向經濟部長沈榮津報告後預告。 據悉,修法主要目的為提高社會創新能見度,並以《政府採購法》等協助社會創新從公部門逐步切入市場,秉持開放輔導立場,避免約束創新空間。 賴揆10月中旬出席空總園區社會創新實驗中心開幕儀式時提出3大承諾,鬆綁法令、政府協助創新中心經營、鼓勵私人企業資金投入,《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公司法》修正草案等都已持續進行,他有相當信心當社企核心價值獲得認同,法令鬆綁、政府支持且民間企業伸援手,社企有望蓬勃發展。 官員表示,社會創新還在發展階段,政府能做的事只有「輔導」,而不是限制其創新空間,因此透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翻修,連同社企雙管齊下輔導,將擴大社會創新的「象限」。 另據悉《公司法》修正草案並未將社企納入,就是為了避免讓社企感覺綁手綁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