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高齡化 長看、類長看險不可少

工商時報【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統計,目前台灣失能人口約71萬人,其中,因癌症和重症導致失能的人口也不在少數,超過9成是由家人或者聘請看護工照護。隨著罹病失能者有年輕化的趨勢,投保長期看護險或近期保險業者推出的類長期看護險,都是希望讓因疾病、意外失能或重症臥床時所造成的風險降至最低,也成為現在民眾必備的保單之一。 長期看護險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個是傳統型長期看護險(簡稱長看險)、另一個就是特定傷病長期看護保險(簡稱類長看險)。 國泰人壽表示,有鑑於長看狀態與部分特定傷病相關聯,因此,國泰人壽推出兩款分期給付的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針對腦中風、阿茲海默症、嚴重頭部創傷、帕金森氏症等9項特定傷病,每年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至身故或99歲,由於這類保險,罹病後還有每年給付保險金的特性,與長看險給付方式相似,故被稱為「類長看險」。 進一步比較兩者的差異,在於長看險需於被保險人達到長期看護狀態才符合長看險理賠條件,實務上要經專科醫師診斷後,依診斷書判斷符合長看條件。 而且長看險還需要在保險公司每次(每月、每半年、每年,每張保單規定不同)給付生活扶助保險金時,需再次提出診斷證明書,由於要有診斷證明書,較為麻煩。 類長看險則是將有長期照護表徵的疾病或特定傷病,如阿茲海默症、帕金森症、中風、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等列為保單的承保項目,並依各家保險公司承保的範圍項目,自8到29項不等。 另外,長看險有免責期,且每次給付都要提出申請及相關證明,類長看險因特定殘廢等級或特定傷病具不可恢復性,僅需要在第一次申請時提出證明,手續相對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