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天良感冒液改標販賣偽藥,負責人、員工訊後飭回

【時報-台北電】士林地檢署偵辦天良生物科技公司販售偽藥,產品「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以偽造的標籤,重新貼在原標籤上,販售給消費者,違反《藥事法》,檢方上午傳訊董事長紀元章、一名實際改標的蔡姓女員工,經過近1小時訊問,檢察官諭知請回。

紀元章步出地檢署,依照昨天的聲明書,再次對於此次深感抱歉,表示消費者可憑空瓶或發票補償原價2倍金額。並2次鞠躬道歉,表達十二萬分的歉意。

檢方認為,上櫃公司天良科技公司,以人工方式,將偽造的新標籤貼在舊標籤上,已經觸犯《藥事法》販售偽藥的行為,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已經將商品化驗,了解過期商品是否已經變質,造成危害健康的情形,但考量2人坦承犯行,沒有串證逃亡之虞,諭知2人請回。(新聞來源: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