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桃檢桃院:時效緊急必要案件外 其餘暫緩開庭或執行

【時報-台北電】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考量桃園地區與雙北地緣關係密切,人口流動頻繁,桃園地檢署桃園地方法院16日各宣布,除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案件,其餘暫緩開庭或執行。

桃園地院表示,除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的案件,仍應開庭之外,暫緩開庭。另外進入法院人員加強人流管制,進入法院人員採實聯制,需填寫「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並應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

桃園地檢署也說,除有逮捕、拘提、通緝移送的時效性案件,或者突發緊急性事件,或者檢察官另有決定的必要性案件。其餘一般案件暫緩開庭或執行。檢方也說,如因訴訟案件有必要進入地檢署時,請遵守實聯制規定,並應接受體溫量測、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賴佑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