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隱匿關係人交易,前統一元氣董座判4年

【時報-台北電】統一元氣資產管理公司前董事長陳仁欽,因2007年子公司文魁數位虧損時,為美化財報將旗下4間虧損公司切割出售,轉予律師涂錦樹承接經營,檢方認定涂和統一元氣公司交易為關係人交易,起訴陳男及黃姓會計主管2人。台北地院審結,依違反證交法判陳男徒刑4年,黃女無罪,可上訴。

檢調調查,2007年4月,統一元氣公司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金額約2億。涂錦樹邀集太子建設參加,應募3416萬3333股(佔股份總額29.48%),涂以前妻林桂芳、前妻妹妹名義各認購1100萬股、788萬6千股,分別佔股份總額9.49%、6.8%。

2007年7月,統一元氣百分百轉投資的子公司文魁數位,連年嚴重虧損、欠下5000多萬租金、代墊款。統一元氣董事長陳仁欽,為美化財報與涂錦樹商議將旗下4間虧損公司切割出售,轉予涂承接經營,並在董事會推派涂的前妻林桂芳執行。出售價格為616萬多元,折減104萬多元後,最終為526萬多元。

檢方認為,陳、黃明知林女當時是涂的妻子,屬於關係人交易,卻未依規定於財報中揭露,北檢依《證交法》之公告不實財務報告罪起訴2人。北院審理後認為,黃不知情,判決無罪,陳則判刑4年。全案可上訴。(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