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上路 娼妓嫖客都要罰

社維法上路 娼妓嫖客都要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通過後,從11月6日零點開始,娼嫖被抓,都要受罰,因此,傳出有色情業者,要求旗下小姐不要使用保險套,避免留下證據,不過,警方也派鑑識人員出馬,只要性交易過程留下體液,全都躲不過警方法眼。

過去警方查緝色情行業時,只要嫖客坦承進行性交易,警方就可以成案,但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通過後,原本罰娼不罰嫖的政策,改為娼嫖都有罪,員警想要嫖客、娼妓認罪,恐怕沒那麼簡單。

警方辦案講證據,但現在卻傳出,酒店、摸摸茶業者,要求旗下小姐少用保險套、衛生紙,避免留下性交易痕跡,不過,警方也有新的採證利器「多波域光源燈」。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只要做過色情交易,就會留下體液,依照新的法令,不管娼妓還是嫖客,被抓一次就得罰款1200元到6000元不等,第二次,罰金變成6000到12000元,第三次之後,最高可罰3萬塊錢,就算不想認罪,在鑑識小組的科學儀器檢測下,娼嫖雙方都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