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失明老年二房東的悲歌

││陽光雖強,但照不到陰暗的死角,台灣的慈善機構龐大績效佳,但很難關照到社會上每一個角落,所以需要人人多關心。

傳統社會中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諺語,除了勸人為善,也是警告人不可以為惡,並以「舉頭三尺有神明」,讓民眾心生敬意和警惕。但是說歸說,事實上卻往往不全是這麼回事,為善者沒有善報,為惡者也沒有惡報,難免令人失去行善的信念。台北市萬華區日前發生一名六十八歲的陳姓房客,因積欠七十八歲的顏姓二房東約二萬元租金,經顏姓房東多次催討未果,日前與房東發生爭執後,憤而持菜刀對顏姓房東猛砍,甚至砍斷顏男頸動脈,導致其大量失血後死亡。事後陳男換裝逃逸到新竹,後來良心發現,知道自己難逃法網,於是打電話向警方自首,現由警方偵辦中。

經過各方了解,顏男二十多年前因糖尿病導致失明,為了不連累家人,選擇離家出走,獨自生活,顏男兒子表示父親後來參與教會,對申請補助細節較清楚,所以也會幫助弱勢者申請各種補助。平日租住萬華一間三房公寓,分租兩間房間給二位弱勢者,其中一位罹患癌症必須治療,已先行退租,剩下另一位陳男每三天即須洗腎,原本三人分攤的房租,陳男已經積欠三個月無力繳交,兩人口角後進而發生兇殺案件,造成顏男失血過多死亡。

三位弱勢者同住,分攤房租,相互照顧,也方便社工訪視,原本是件好事,但是牽涉到金錢糾紛,好事也會變成壞事。陳男之所以殺人,一是無力償還所欠租金,二是被逼急了情緒失控,就如顏男兒子所說,變成了弱弱相殘的情況,讓人既感悲哀,又覺無言。在此之前社工也都有定期訪視,社工既未失職,也沒有發現異狀,所以只能說是突發意外事件。但是如果社工人數更充裕,其實可以再增加訪視次數和頻率,早期發現徵兆並加以預防或解決。其次,鄰居也可以留心三人居住、相處情況,一旦發現異狀,便可以早期通知社工或里長,甚至通報警察單位關心,相信可以降低悲劇發生的機率。

顏男兒子到場後,也說無法生氣,因為都是弱勢者。但顏男已經失明,生活必有不便之處,即便顏男善於申請補助,也難使生活無虞,早年雖說不願連累家人而離家,但如今年紀已大,身為子女者便應該將其接回家中照料,這不是父親意願的問題,而是子女的責任和義務;這次如果子女能夠將他接回家中奉養照顧,必然不會發生因區區二萬元租金而喪命的憾事,所以,身為子女者實在不宜讓失明的老人家獨自在外生活,這家的孩子雖然有喪父之痛,卻也都有失職之處。

現代人生活壓力大,當父母的體諒孩子,不想孩子為自己操心,不想連累家人,若在社會安全網健全的情況下,或許沒有太大問題,但在目前這種社會安全網不夠健全,無法事先發現徵兆的強況下,獨居老人幾乎是隨時處於危險之中,所以特別需要子女的陪伴和照顧,否則就會有清朝黃景仁〈別老母〉詩中「慘慘柴門風雪夜,此時有子不如無」的感慨。

萬華事件已經發生,受害者已成事實無法改變,加害者必須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但在這物價高漲、人心浮動的時期,希望政府能夠重視對弱勢者的照顧,並增加社工人數和對弱勢者的訪視次數,讓每一位弱勢者都能夠在健全的社會安全網中,獲得生命、生活的最大保障,讓顏男的悲歌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