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抑制不了的霸凌

公權力對問題學生起不了作用,學校教師更沒有能力維護弱勢學生的安全,家長只能將弱勢子弟訓練如何不被侵犯。

最近社群媒體流傳一則校園霸凌影片,一名女學生在教室內遭女同學踢翻課桌椅叫囂、打巴掌,疑似對於對方的道歉不滿意,大罵「你在講什麼啦?你很行是嗎?會不會講話?你想怎麼解決?道歉有用嗎?」最後持剪刀亂剪女學生的頭髮,期間,受害女學生不斷哭喊:「不要再剪了」。

很多人認定這一則影片是耍噱頭的人造影片,不過看到新聞之後大家才發現是真實的霸凌事件。這起事件發生在桃園市某高中,兩名女學生在校內發生衝突。根據受害女學生的姊姊表示,原本妹妹有在班上加入一個十人群組,被霸凌前就被群組孤立,妹妹遭霸凌、毆打、剪頭髮、求饒、哭喊的影片,也被群組的好朋友給外流出去。還有好幾段沒有外流的影片,因為霸凌者跟群組其他人說不准給,所以家屬只能透過學校教官才拿到影片,作為提告的證據。而家人看完這些影片,更深深覺得妹妹受到莫大的委屈。

桃市府教育局日前表示已責成該校啟動調查及輔導,受害女學生也已提告。然而桃園市議員黃瓊慧透過臉書揭露,涉嫌霸凌的女同學在網路道歉後,竟反過來對被她打到腦震盪的受害女同學提告,氣得她質問:「這是什麼世界啊?」雖然雙方都提出告訴,但可以確定的,刑事部分不會有甚麼結果,民事部分則是家長要承擔,所以當事人還是沒有壓力,行為不會改變。

數年前有一位檢察官帶了兩個警察到一家幼稚園對特定學童施壓,因為他的小孩長期受到該同學的霸凌,那位檢察官因而對其警告,只是此舉引起軒然大波,檢察官受到嚴厲的處分。然而霸凌事件卻沒有引起社會的關注,檢察官的小孩反而需要離開該幼稚園。成人的行為受到公權力的約束,但青少年的行為則難以約束。

台灣的學校有體罰的風氣,學生行為的偏差有教師加以糾正,後來出現不當體罰,教育行政單位乃三申五令禁止體罰,家長更會介入教師的教育方式。教師為了避免惹麻煩,只負責「教」,不願意「管」, 多數學生沒有問題,但少數行為偏差的學生帶來很大的麻煩。就算出現霸凌事件,教師也讓家長自已解決,好像沒教師的事。

英國學校原來有體罰制度,只是方式與台灣不同,提報體罰的教師不執行體罰,而由他人執行,如此就不會出現不當體罰。只是歐洲學校的體罰制度幾乎已絕跡,英國當然也跟著廢除體罰制度。只是最近多數家長還是希望恢復體罰制度。代表在英國行為偏差的學生,也帶給家長很大的困擾。

公權力約束不了行為偏差的學生,學校更不會管,能約束學生行為的只有家長,只是效果有限,以前年代的問題學生少,現在多,就是家長出問題。以前小孩打架,家長打自己的小孩,現代小孩打架,家長打別人的小孩,這種環境怎麼可能期待家長約束自己的小孩?家長只能關心自己的小孩怎麼做才不會被霸凌,難以期待受到教育單位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