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客必須為波醫亂象負完全責任
││開班招生學習醫學,而其畢業生卻不能在當地考醫師執照,代表它是粗製濫造的學店,台灣邪惡的政客卻助長學店的運作。
北市一名醫師因為操作失誤,造成患者死亡被判處徒刑,事後遭起底為波蘭醫科大學畢業,讓「波波醫生」爭議再度延燒。反對開放「波波牙醫」實習名額的台灣基層牙醫打算發動遊行抗議。賴總統在民進黨中常會重申,依規定每年國外回台實習牙醫名額就是五十名,承諾不會提高名額。衛福部強調對國外學歷的審查將更嚴格,排除函授、遠距教學、及未對外公開招生等學歷資格,並提高參加國家考試的門檻。
「波波醫生」是指在台灣無法考取醫學系,轉至波蘭等國就讀醫學院,返台後憑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者。「波波醫生」養成過程與台灣醫生不同,被質疑是用錢買學位,對有志從醫但擠不進醫學系窄門者,或有委屈,但事涉醫療品質與公平競爭,形成台灣醫界亂象,不論波醫、家長、台醫、病患,並無贏家,卻是制度殺人,政客要負完全責任。
台灣醫界出現此一亂象,是開後門、走後路、大放水所造成。台灣《醫師法》於二○○一年修正,美國、加拿大、日本、歐洲、澳洲、紐西蘭、南非、新加坡、香港等九個國家、地區的西醫、牙醫、中醫畢業生,要在台灣當醫師,無需參與教育部學歷甄試,直接進入醫師國考。
法規如此認定,是認為這些地區整體醫療水準高於台灣。問題出在歐盟成立後,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等東歐國家也同步納入台灣認定的九個地區當中。事實上,歐盟二十餘個成員國發展水準不同,一體適用並不恰當。台灣行政、立法部門竟囫圇吞棗,通通納入。不論出於施政怠惰或別有居心,都提供了有心人士可乘之機。
「波波醫生」接受的教育,與該地正規入學醫學系不同,是類似國際班模式,在學期間沒有機會實習,也無法報考當地國的醫生執照。台灣學生花大錢,卻無法報考執照,可見當地政府也不認同國際生的學習成果。拿一張無法參加國考的文憑,學校跟學店有什麼不同?國內牙醫系每年錄取不到四百人,錄取率只有百分之零點三,篩選嚴苛。
考不上本土牙醫系的人,花費五百萬到一千萬元高學費,取得學歷後再回來參加醫牙執照國家考試。合理嗎?公平嗎?波波醫師不僅是醫療水準的問題,也衝擊台灣考試制度與社會公平,政府難道不需要為此負責?
二○一六年衛福部、考選部、教育部共同發布「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二○一七年後到國外學醫者,都應採用此項標準;此一原則具法律效力,衛福部發給監察院的回函,亦表示應該以此原則作為標準。
但根據「本土小牙醫聯盟」的說法,「波波醫生」在二○二一年後陸續回國,考選部卻沒有按照應有的審核標準,而是偷偷使用較為寬鬆的舊有「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考選部在發給監察院的公文中也承認對「波波醫生」們的學歷審核放水,導致原本不具考試資格的人,都有機會取得台灣醫師執照。這不僅是政策放水,恐已涉及行政違失,應該要有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