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教授騷擾女學生有辱師道尊嚴

教師的地位有若尊親屬,卻有教授性騷擾二女學生屬實,遭到解聘,而且二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墮落!

杏壇多事之秋,就在某校教授收取指導學生賄賂,找槍手代寫論文被法辦之後,又傳出台灣大學徐姓教授,先是性騷擾女博士生,不但傳送令女學生不舒服的字句,還在討論學業表示想摸手的想法,並真的對其毛手毛腳;女學生被騷擾後原本選擇隱忍,但她後來發現碩士班學妹也同樣遭受徐姓教授騷擾之害,於是決定錄音錄影蒐集證據揭發教授惡行,經台大性平會調查,徐姓教授性騷擾二女學生屬實,遭到解聘,而且二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徐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予以駁回。

身負傳道、授業、解惑重任的老師,在傳統社會中向來具有崇高的地位,甚至與「天、地、君、親」並列,配享各家祭祀,身為有教無類第一人的孔子更是被尊為「至聖先師」,孔廟前「文官下轎,武官下馬」,這些雖是過去封建時代的習俗,現代社會並不需要此等繁文縟節,但是對於老師的尊重還是需要的,因為國家的強盛、社會的繁榮進步、人心的善良淳厚都必須以良好的教育為基礎,老師的角色何其重要。

但放眼當前台灣教育現況,由於教育主管機關的政策偏差,以及家長的強勢干預,讓許多動輒得咎的老師產生多管多錯、不管不錯的心態,放任學生產生偏差行為而無力或不願管教,這是教育政策和人心改變造成老師地位下降。其次是老師本身應該負責的部分,大部分老師都是兢兢業業從事教誨育人的工作,但少部分老師卻在本職之外出現踰矩、違法行為,如偷拍、性騷、性侵、收賄、體罰、霸凌等劣跡,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影響老師的整體形象。

校園本該是最純淨簡單的地方,老師授課解惑,教導知識和道理,學生認真學習,進德修業,各盡本分,各得其所。但是本案的教授卻踰越自己為人師表的分際,對自己的學生產生非分之想,妄圖以自己的權勢占女學生的便宜,一個不足還對其他女學生也下手,若非兩個女學生相互得知彼此都受害,可能都還會選擇隱忍,繼續遭受荼害,以此推測,之前不知道有多少女學生曾經遭遇過這位教授的毒手?若非此次醜事爆發,以後也還不知道多少女學生會被騷擾侵害?若讓這樣劣跡斑斑的不良老師繼續存在校園之中,那麼該校每一個女學生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這不是每一個學生和家長所樂見,也不是其他負責盡職的師長所樂見;給予應有的懲罰,讓他離開校園,讓學生保有純潔善良安全的學習環境,才是司法正確的裁處。

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在這大自然環境劇烈變化的時代,種樹的重要性已經不言而喻,但比起人心的變化,環境生態顯然還是小事,為國家社會培育英才、淨化人心的教育工作才是重中之重,所以老師的角色也更顯重要。《禮記》上說:「擇師,不可不慎也。」一般教育,學生沒有選擇老師的權力,但上了大學之後,除了必修課程,其他必選、必修課,學生在挑選自己的課程和老師時,則必須慎思明辨,不要因為一時錯誤的選擇,賠上自己寶貴的一生。

師道尊嚴不容玷汙,但也要為人師者自己愛惜羽毛,潔身自愛,有教無類,誨人不倦,才能得到學生的尊重。至於別具心思,不堪為人師的杏壇敗類,便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眾人的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