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正視超高齡社會來臨 面對老人照顧議題

國發會預估,臺灣將於二○二五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屆時「六十五歲以上人口超過總人口二十%」,老人與失能者照顧所衍生的各項問題,將陸續浮上檯面,提醒政府在政策制定時,應拿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以避免老人照顧老人的「長照悲歌」。

人口結構老化,此時家庭中有一名長者因疾病或因意外事故失能而長期臥床,即使子女願意自行照顧,這些照顧者多數並未受過相關專業訓練,其住居所是否適合失能老人居住?無障礙設施是否完善?凡此都是這些家庭所要面對最直接的照顧問題。

進一步分析,失能者的子女或家人,多年承擔照顧責任後,各項支出勢必成為一大負荷,而照顧者往往犧牲了學業、工作或婚姻等,等到被照顧者去世,照顧者那時可能已變成為一名被照顧者,若此人也無伴侶及子女,政府的制度設計,能否提供妥善照顧,並媒合有足夠人力與及資源的公益團體可投入照顧工作,至關重要。

要解決這些失能者的照顧問題,避免讓這些家庭變得更為弱勢,短期目標建議政府與公益團體大力推廣「志工時間貨幣銀行」的制度,讓有愛心的民眾,趁著年輕及健康時,付出時間擔任義工,前往照顧有需要照顧的人,等到義工年老需要被照顧時,則按其之前所付出的時數,優先安排義工提供照顧與陪伴,有如時間存款的概念。

中程目標,政府推動各項政策使「互助照顧網」普及於臺灣各縣市,在長者所占比例較高的縣市,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並對熱心服務的義工楷模公開表揚,使社會大眾得以標竿學習,形成一個善的循環。

至於遠程目標,為避免一、二十年後,類似情況不斷發生,建議政府設定獎勵方案,鼓勵民眾生育,如能生第二胎者,補助孩子的教育費用到大學畢業;若家長因職業因素,無法照顧老人或小孩,則鼓勵其再接受技職教育,畢業後輔導其就業,使這些民眾能擁有一份固定收入,可以扛起生活的重擔;其三,在居住部分,建議統計失能者家庭需要居住的戶數,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將閒置國有地改建成「社會住宅」或公共住宅,讓弱勢民眾能以低廉租金優先入住,同時讓他們有機會以長期分期付款方式購入住宅,有機會翻轉人生。

對於獨居老人與弱勢家庭,則建議政府要完善專門的照顧機構與人力建置,確保能進一步照顧這些獨居長者的生活與醫療,以減少一些不幸的社會事件發生。

面對超高齡化社會即將到來,加上少子化現象,建議政府調查實際需要照顧的家庭戶數,制定各項政策,設定短、中、長期目標後,確實據以執行,才能真正解決這些民眾所要面對的老人照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