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歷史淵源不是國家主權保證書

一個地方的主權若可以依循歷史背景來判定,中國及俄羅斯都要變成蒙古的一部分,日本更可以主張擁有台灣的主權。

台灣總統大選結束後,北京公然叫囂,指綠營不能代表台灣民意,兩岸必將統一;中國駐紐西蘭大使館在臉書和X平台宣稱,台灣歷朝歷代都由中國統治,最早在宋朝開始在澎湖設防,清朝在台灣設府,之後因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對此,我駐紐西蘭代表處在臉書發文反問,「如果台灣可以自由地選舉總統,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那台灣怎麼會算是中國的一個省呢?」一句話拆穿台灣歷來都由中國統治的謊言。國際社會只承認主權的主張必須依循繼承、國際條約及佔領事實,歷史沿革、地理背景不能作為主權的主張,否則,蒙古也可以宣稱擁有中國主權,說俄羅斯是蒙古的一部分,如此豈不天下大亂?

純就史實而論,台灣歷朝歷代也非由中國統治。中方聲稱早在宋朝開始就在澎湖設防,證之史料,並非如此。宋朝趙汝适擔任福建泉州市舶司提舉時,曾對外商進行查訪,寫成《諸蕃志》一書,提及〈琉球〉、〈毗舍耶〉。他說:「琉球國……無他奇貨,尤好剽掠,故商賈不通。」「琉球國」被認定為台灣,可見台灣不屬中國。他還說:「毗舍耶語言不通,商販不及。……泉有海島,曰彭湖,隸晉江縣(泉州府),與其國密邇,煙火相望,時至寇掠,其來不測。」學者推斷,毗舍耶指的是台灣,證明台灣自古不屬中國。台灣真正隸屬中國的時間,是清朝統治的二百一十一年(一六八四~一八九五年)。期中有上百年時間,清國採嚴格海禁,直到一八七五年以後,才真正開放移民。二十年後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了。說台灣歷朝歷代都由中國統治,顯然不攻自破。

台灣於一六二四年進入荷治時期,在此之前並無歷史文字記載,是為臺灣史前時期,本時期的臺灣只能透過考古研究或他國史書與文獻記載,來了解歷史概略,一六八四年被清帝國併入其領土。如果說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那麼荷蘭政府統治要如何交代?荷蘭人曾於一六○二及一六二三年兩度佔領隸屬明帝國的澎湖,明朝官方在與荷蘭代表交涉當中,建議荷蘭不妨到台灣去。最後議和達成協議:一、荷蘭退出澎湖;二、荷人退出澎湖後去佔領台灣,明政府沒有異議;三、准許荷蘭人今後來明帝國通商,明帝國商船也可以往台灣及爪哇與荷蘭人交易。可見此時的明帝國,並沒有認為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明代中國政府都不認為台灣是他的領土,「台灣歷朝歷代都由中國統治」,豈非空穴來風?

如果依歷史背景定義國家主權,那元朝疆域東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貝加爾湖。今天的俄羅斯、中國、中亞諸國,全在其管轄之下,都是蒙古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國際法會接受嗎?依據中日馬關條約,中國將台灣、澎湖群島之權永久割讓給日本。日本於一八九五年依約擁有台灣主權,台灣與中國脫離關係。一九五二年日本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主權,中國沒有參加舊金山會議,與台灣主權無任何關連,台灣選總統,干中國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