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特赦乃總統權力 干朱立倫底事?

憲法授予總統特赦之權,他人不得干預,朱立倫對特赦議題特別偏愛,應認真一點,只要選上總統,就可掌特赦之權。

再過不到二周的時間,新任總統即將上任。外傳,蔡總統有意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對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中常會發表談話時表示,從社會各種角度來看,此事必須要有司法正義,而且要重視人民的感受,民進黨的內部派系和解問題,並非人民考慮,人民要的是司法正義與感受,國民黨過去多次要求陳水扁認錯、道歉、還錢,就是最基本的要求。朱表示要陳總統認錯、道歉、還錢,不只是國民黨中央黨部立場,也是立法院黨團立場。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條規定:「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關於特赦的規定則訂在《赦免法》。該法第三條:「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此法條的意思是:被赦免的只有「特定人」,關於「免除刑之執行」是代表其雖然免於服刑,但仍是屬於有罪確定的狀態;法條中保留情節特殊者總統可同時免去「罪與刑」的例外。《赦免法》的相關規定,就是憲法特別賦予總統的權力;總統在立法或法律修正前的空窗期間,可以針對特定個案給予適時輔助,避免人民因不合時宜之法律而遭致侵害。

很清楚地,關於特赦,是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國民黨今年沒有選上總統,黨主席朱立倫卻經常在各式場合對總統特赦的權力說三道四,要求總統若要執行特赦權力,必須要維護司法正義,也要顧及人民感受,不應該以民進黨的派系和解與內部和諧做為考量。然而,一個在野黨可以監督很多事,但是對這項總統特赦的權力,實在沒有置喙之處。

另外還有關於國民黨要求將上任的賴總統要依憲依法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有正面的回應會前往。朱立倫表示國民黨會依憲法,對賴清德提出問題以建立好的憲政慣例,讓國會發揮最多、最大的正面功能。然而近十六年來於國、民兩黨完全執政時代,都未曾要求馬英九總統或是蔡英文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國民黨是突然吃錯藥?還是故意利用朝小野大情況擾亂台灣表演給中共看?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又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四:「一、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二、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哪條法載明總統必須即問即答?虧國民黨還是百年大黨?新國會表演卻亂成一團。

新國會上任甫滿三個月,選成朝小野大或許是新民意希望加強監督政府的力道,但人民絕不期待像現在這樣:不斷以國會大黨優勢和依附親共媒體來攪亂台灣政局造成社會不安及人民對立。甚且在非屬己黨的大赦或特赦等權力去吱吱喳喳,下指導棋。國民黨有本事,拿下總統職務,自己就可以去特赦、大赦。該論不論卻去談論總統之權,朱立倫是吃太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