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西濱連環車禍 非與你我無關之事

台六十一線西濱快速道路近日發生二十車追撞連環車禍,造成二死九傷的悲劇,車禍現場一共有三波追撞,導致七輛大型車及十四輛轎車、休旅車被撞成四、五堆,有的車子被削去半個車身,有的被擠成破銅爛鐵,其中有四輛車被夾在砂石車及大貨車中最為嚴重,現場猶如電影「絕命終結站」般的場景,引發群眾譁然。

據了解,車禍發生前,由於路上起霧使得能見度相當不足,當事人指出,接近雲林路段濃霧掩蓋整片道路,等看到前車煞車燈亮起,再踩煞車已來不及。西濱快速道路全程免收通行費且測速少,許多大貨車開上路時,車速又快又危險。因而被網友嘲諷是「窮人的高速公路」,也被戲稱是「小車地獄」。

這場車禍較為令人在意的是,此路段在每年二到四月期間最容易起霧,卻意外發現全程三零一公里的快速道路竟只有一支濃霧偵測器,相關單位無法對該路段做到即時反應,以及車禍當事人並未於車輛後方五十~一百公尺處樹立故障標誌,導致後方車輛在有濃霧的情形下更難以判斷前方是否有車禍。

連環車禍常發生在高速道路或是快速道路上,尤其是連續假期中,一般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之後,兩造當事人常常下車就直接找對方理論,卻未將車子移到路肩或是未擺放故障標誌,大喇喇地在高速公路上吵架,這會導致後方車輛在高速行駛途中反應不及就直接撞上,撞上後第三位的駕駛人若是又沒有移動到路邊,緊接著就會有第四台車、第五台車接連撞上。

律師林智群也在此次車禍發生之後於臉書po文提醒,『萬一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先移車,先移車,先移車!」如果沒辦法移車,至少人要先出來並站到路邊。「先確保自己生命比較重要!命都沒了,講路權有意義嗎?」』

端看今年春節連假就有多起連環車禍,像是「兩千萬勞斯萊斯遭夾殺釀八車連環撞」、「屏東餇潭大橋車禍四車連環追撞」、「國道一號九車連環撞車流回堵五公里」等。雖說本次連環車禍以濃霧影響為主,但若平日人人都能有充足的危機意識,也許就能減損傷害。駕駛人們應在此事件吸取教訓,提高警覺心,在未來也能做到自救救人。

本次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後,為改善濃霧帶來的影響,交通部長林佳龍提出七大道路改善計畫,其中一項就是要在一年內設置十六處濃霧偵測器。另外,對於霧季來臨,駕駛人應即開車頭大燈、霧燈及危險警告燈,提醒後方來車。若是在快速道路上車禍,記得務必先移車,在危急的關鍵時刻要先自救,畢竟生命安全比一切來得重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