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退休人士必須要能獨自投健保

近期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在臉書發文表示,健保問題,因不想造成晚輩負擔,希望能獨自投保健保,自行繳健保費,而親自到健保署、區公所詢問卻無法辦理。

陳莉茵女士表示,她在六十五歲退休後未察覺自己的健保依附在公務員退休的丈夫名下,今年三月,丈夫辭世除戶後,他的健保也被遷出而失效,直到八月八日收到健保署台北分局通知,陳莉茵女士才發現自己已經沒有健保,若不續保將被開罰,但想獨自投保又被拒絕。

像陳女士的案例實際上必然很多,只是沒有被揭露出來而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保險署面對案例的諮詢,要碼反問欲獨立投保人是否被家暴或棄養,否則就兩手一攤要修法才能解決,談到修法又會提到計算費率等種種問題,讓人感覺好像是困難重重。

健康保險關係到每個國民健康,如此重大問題任其拖延還無法解決,傷害多少退休人員,國家衛生主管官員不知居心何在?

依据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與第十五條規定,健保投保對象分為六類十五目,在六類投保資格中,二○一三年取消第六類退休人士的項目後,退休人士只要還有配偶、子女、父母,就必須「依附投保」在他(她)們身上,除非退休族子女也沒有工作,或沒有子女的退休族配偶無工作,甚至是退休族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的孤獨老人,或家人也是依附旁人,或遭家暴遺棄,才能到區公所「簽切結書證明與家人不睦」,申請獨自加保,所以退休人員要去辦理獨自投保健保,才會被問「你被家暴了嗎?」,但這樣的狀況也引發眾多網友抨擊是「不合理也不切實際」。

健保強制規定退休後的自主老人,必須依附投保,已影響到被保險人權益,訊息曝光後,也在網路上引發眾多網友共鳴,許多苦主紛紛寫下自身經驗,認為規定不合時宜。根据二○二三年國家住宅資料統計顯示,全台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獨自居住的總住宅戶數達六十九‧五萬宅,相比二○一二年的三六‧六二萬宅,這一十年間激增近九成,獨居老人愈來愈多,其中錯綜複雜的家庭、家族成員關係非外人所能瞭解,就是衛生福利部國健署每個公共衛生官員家族間彼此關係也不足為人道也,又何苦以法令摒蔽退休人員自行投保健保,要知道法令是人所設立訂定,既是人設訂當然人可增減,試問公衛官員有為保障退休人員的健保權益去努少過嗎?

針對退休人士是否能獨立投保議題,健保署官員並不否認最近幾年確實陸續有收到年長者反映,不想依附子女,希望自行繳交健保費,但是「因健保制度是參考公、勞保制度及依附眷屬等規定所制定,所以才會規定,退休人士應以眷屬身分依附家人投保。由於獨立納保還涉及到保費設計、負擔比率等問題,加上若要更動規定必須修法,後續仍需研議」這是迄今公衛官員對社會的說詞,也是交待,但是並非實際努力保障退休人員的健保權益。

今日工商社會,親情淡薄,道德淪喪,人人惟利是圖,兄弟鬩牆、父子反目、母女互控等等比比皆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全國六十九萬五人餘名獨居老人的背後,有多少辛酸血淚的家族故事?我們不想讓這些辛酸淚再加一樁一一一無法獨自投健保。但願這是我們多餘的想法,期望實際上是獨居退休老人因經濟能力足夠,只是不想增加子女的負擔而己。

掌握修法大權的立法院立法諸公,佔半數以上的國民黨籍及民眾黨籍的立法委員們不要再以國會改革名義為自已擴權去立法,趕快替退休人員開一條退休後能自行投健保的路,讓退休人員不必看子女臉色,生活上多一點尊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