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選舉不是罵人比賽

││到底是哪一個政黨貪腐,司法審判由各級法院裁決,政治審判則由選民以選票裁定,不是政客說的算數。

距離選舉投票之日不到三十天,選舉競爭的文宣及用語也越來越激烈。國民黨陣營近期在文宣或在造勢場合中,強烈批評綠營貪汙,馬英九前總統批評稱民進黨已經變成「貪汙退步」黨。這樣的批評方式對於那些同黨支持者而言,可能會覺得罵得很過癮,但是對更多選民而言,未必認同這樣的簡略控訴。論貪汙,國民黨絕對比民進黨嚴重,只會批評別人,卻不見對自己的反省與檢討作為,未必能夠獲得選民的認同。

因為在過去有關貪汙的印象中,國民黨許多政務官及民選官員如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南投縣長李朝卿、苗栗縣長何智輝、屏東縣長伍澤元等,都因為貪污而下台,只會批評民進黨,並嘲弄政黨名稱,是不良的民主風範。此種罔顧事實的謾罵,對於中間選民而言,也會皺起眉頭,慨歎民主與選風的墮落。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陳世凱以相關司法審判認定資料整理,公布中國國民黨籍的黨公職涉貪平均刑期三十六年、收賄一千八百萬,公開驗證中國國民黨貪腐較嚴重,此次選舉人民應該以選票拒絕國民黨黨執政,就是根據事實的最好反駁。

在選情日越趨激烈下,如何突顯自己的優點及說明自己政見的內涵,已經不是選舉主軸。如何運用影射、抹黑及雞蛋裡挑骨頭的方式,找到政敵的缺點與錯誤,加以擴大解讀,已經成為常態。沒有人知道如此罵人的方式是否會讓自己當選,但是候選人深怕如果以和緩態度去應變那些窮追猛打的批評,在氣勢上就會輸人一截,等於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向對手示弱。民進黨一向標榜自己是勤政、清廉、愛鄉土的政黨,但是難免出現一些貪汙個案,不能因此全盤否定所有候選人的人格與形象,重點在於政黨對於清廉價值取向與態度。

如果政黨強調清廉勤政,但是從上而下貪汙腐敗,早就應該藉司法或是選舉途徑,掃除這樣的政黨與個人。政黨如果公私不分,採取包庇作為,也會受到人民的唾棄。但是,不論貪汙與否,都要經過司法的調查與認證,才能作為批評他人或政黨的依據。不能只憑個人主觀好惡或既定成見,隨意批評他人。因此,當賴蕭配競總發言人陳世凱以統計資料批評國民黨時,反而讓人想起國民黨執政時貪汙的各項著名案例。

在正常的選舉過程中,應該讓競爭對手提出個人政見供選民參考,並在投票當日,選擇付託權力的對象。如果只會罵人,在惡性循環的情況下,選舉將變成罵人比賽,掩蓋了民主選舉在理念與政見競爭的真正意涵。或許這是選舉過程中,文宣攻勢的一種。批評對手理所當然,但用各種話術,刻意引導閱聽大眾造成錯誤印象,某種程度已經構成選舉期間的認知作戰。既然是認知作戰,就會以夾帶部分事實的錯誤資訊,企圖塑造特定負面印象,或顛覆對手候選人的既有人設,營造提升對手個人與政黨的仇恨值,降低對手支持者的投票動力,藉以贏得勝選。

但是,以謾罵攻擊對手必須要有所本,自己也要具備實質的政見內容作為支撐,否則只會罵人將被看破手腳。如某位前高雄市長一樣,上台前很會罵人,上台以後被證明是草包,還想進取總統大位,最後被人民唾棄。國民黨執政時期的馬王政爭,大型貪污、濫權仍歷歷在目。馬英九在抹黑民進黨前,應該檢視一下自己的執政成績,以及反貪不彰的種種事例,以免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