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高官眼中一條人命究竟是什麼價值?
一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員工輕生,勞動部從對涉嫌霸凌的分署長謝宜容「無權停職」一天之內轉變為「記兩大過予以停職」;勞動部長何佩珊從懵然不知到鞠躬道歉再到請辭,顯然是抱著「頭過身就過」的僥倖心態。這不禁令人感嘆,在高官眼中一條人命究竟是什麼價值?
何謂職場霸凌?台北市政府官網上的《勞動台北電子報第四十七期》寫著,「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被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而根據勞動部調查,謝宜容確實有咆哮、侮辱、貶低同仁的行為,同仁精神壓力很大,有人甚至因此去看心理醫生;試問,這不是霸凌什麼才是霸凌?
即便如此,何佩珊在十九日公布調查報告時竟然還說「謝宜容的確有咆哮、侮辱下屬的行為,但沒有直接霸凌輕生公務員的證據」,甚至還說謝宜容「目的良善」,這根本就是官官相護的包庇心態!別忘了,勞動部是行政院辦理全國勞動業務的主管機關,如此對待自己的員工長期遭到霸凌,全台灣的勞工看了都心寒吧!
回頭檢視本案歷程,二月就有勞發署員工陳情,但立委索資時勞動部卻回覆「未曾接獲吳員就工作或相關業務進行申訴」;且不說陳情有沒被吃案,對於如此嚴重的問題,北分署的上級單位勞發署難道都一無所悉?前勞動部政次王安邦二月曾約談謝宜容,但卻是「私下了解」、「自行約談」,如果勞動部沒收到陳情,王安邦為何要約談謝宜容?勞動部又為何沒有啟動正式調查機制?何佩珊又說王安邦是否約談不在此次調查範圍,為何不調查清楚還給案情一個原委?
該案爆發之後,十一日新北市議員李宇翔證實一天之內收到逾百件陳情,可見分署員工積累了滔天怒氣。或許員工陳情的內容都是事實,也或許有些是基於氣憤而誇大其辭、甚至捕風捉影。這些陳情當中,若經調查該還給謝宜容公道的自該還給她公道,該她承擔後果的就應秉公處置,但二月至今勞動部卻置之不理,任令北分署員工心存憤懣,顢頇無能竟能一至於斯!
再者,外傳謝宜容靠山超硬,到底謝宜容有什麼超硬的靠山,難道查不出來嗎?如果純屬誤傳,勞動部自當分說清楚;但如果屬實,處置靠山超硬的謝宜容難道會嚴重到動搖國本?
對於本案,前勞動部長許銘春說「當時未得知情況」,此一說法也忒避重就輕!畢竟總共一百零二人的北分署兩年內離退人數高達八十一人,其中包括九名主任、五名科長、兩名股長、一名場長共十七名主管,其中有些異動就發生在許銘春任內。難道對於如此異常的人事異動許銘春也都「當時未得知情況」?還是裝聾作啞好官我自為之?無論何者,許銘春都不能用一句「當時未得知情況」就開脫掉所有責任!
不只勞動部,衛福部、海科館、台電也傳出霸凌案。該查清楚作處置的,就查清楚作處置吧!
附帶一提,民進黨的縱容文化並非始於今日,涉入貪腐弊案的台鹽綠能前董事陳啟昱,從三年前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輕輕放下到現在通緝後人間蒸發,不就是民進黨的縱容文化使然嗎?
(關懷生命、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