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桶屍案 被押4月 酒女涉殺人等罪起訴

台中市神岡區桶屍命案,蔡姓女子昨日被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 (記者陳金龍翻攝)
台中市神岡區桶屍命案,蔡姓女子昨日被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神岡區一家廢棄工廠在去年底發現一具桶屍,死者身分是失蹤四年的陳姓男子,檢警查出與陳交往甚密的蔡姓酒店女子,蔡女去年底遭檢方聲押獲准,二十日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她起訴移審,這也是國民法官法上路後,台中地院第三件國民法官審理案。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表示,此案案件經承辦檢察官胡宗鳴、協辦檢察官謝謂誠與台中市警局成立的專案小組偵辦後,認定根據論理法則、經驗法則,以及相關的涉案事證,認為已達到起訴的心證門檻,昨日上午偵結,依殺人、遺棄屍體、偽造文書、詐欺未遂、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等罪起訴,移審台中地院。

檢警查出在酒店工作的三十四歲蔡姓女子承租該廠房,也是被陳姓死者家人最後看到與陳一同現身的人,另外現場查獲的打漿電鑽、防水滲透保潔墊、透明大塑膠袋等物,也被查出有蔡女的刷卡資料、購買發票等紀錄,也與陳姓死者遭棄屍的物品相符。

檢警也發現,陳男失蹤後,蔡女有陸續盜用死者行動電話,以死者之LINE帳號傳送訊息死者女兒、偽簽死者簽名偽造雙方債務糾紛達成和解的私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