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代理中資OTT-TV 周韻采:台、美腳步不謀而合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游可欣、方文/台北報導

台灣9月3日起正式公告禁止具有中資色彩的串流影音OTT-TV業者、代理商與經銷服務。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表示,愛奇藝禁止條款上路後,代表台灣業者不能去代理中資OTT-TV服務業務,但實際上消費者仍可透過App下載付費直接成為會員,因此,對消費者而言並沒有太大影響。

學者認為,隨著美國總統川普禁華為政策,與施壓來自中國的短影音社交軟體「海外版抖音TikTok」交易案。從一連串美國國際舉動,也可觀察到台灣政府在這個時間點公布「禁愛奇藝」條款,或許與美國腳步不謀而合。

學者:阻斷金流才是真正阻斷服務

周韻采進一步說,除非阻斷金流,像是限制台灣信用卡不能對中資OTT付費,或要求Google或蘋果禁止中資OTT平台上架到App Store,否則很難真正阻斷服務商。

針對陸委會日前表示,經濟部「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上路後,就可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規查處,如此,未來便能提升國內OTT-TV內容的競爭力。

不過,周韻采認為,只要愛奇藝影視內容夠好,對台灣市場也不會有太大影響。這個規範跟之前的「數位通訊傳播法」一樣,只有宣示效果,但對實際上促進產業發展並沒有太大的效果,除非有獎勵機制,可以進一步激勵本土OTT產業的發展。

周韻采指出,該條款對於要扶持本土OTT產業沒有很直接的影響,如果未來愛奇藝願意提供免費內容,且中資OTT-TV業者購買影劇的金援都比台灣業者高,台灣本土OTT仍然是沒有競爭力,這個條款單純只是想阻斷中資來台。

根據市場研究公司KANTAR指出,台灣15歲至49歲的民眾有96%都透過免費的OTT串流媒體觀看影音,YouTube在台灣使用率居冠為94%;愛奇藝的用戶則占40%位居第二,而台灣本土業者LiTV則占15%、位居第五。

儘管透過OTT平台觀看影片已很普遍,但真正付費的用戶大約占26%,其中以訂閱Netflix比例最高41%、愛奇藝為31%位居第二、第三名則為推出不久的YouTube Premium占28%。

換句換說,OTT-TV專法如何能帶動與保護本土影視產業發展,仍然是個問號。此外,國內使用率最大串流影音平台Youtube不見在OTT-TV草案規範中,但包括歐洲國家、澳洲政府都相繼以反壟斷為由制裁Google,而舉以澳洲為例,近來更採取立法手段要求Google分潤給內容提供者,保障內容業者生存機制。

美國總統川普從禁華為政策之後,又禁止美國企業、個人或團體與中國字節跳動科技開發的抖音(TikTok)有任何業務往來,而中國著名影音平台愛奇藝,近期也傳出涉嫌偽造財務數據,遭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調查(SEC),消息也影響愛奇藝股價下跌,在這一連串國際舉動發生之際,學者認為,台灣政府公布「禁愛奇藝」條款9月上路,與美國腳步不謀而合。

圖片來源:取自pxfuel、freepik、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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