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明年起生效 伊州持攻擊性武器快登記

伊利諾州攻擊性武器禁令即將在明年1月1日生效,這也意味著持有該禁令所涉槍枝的伊州居民,僅剩約一個月的時間向伊州警察局登記這些武器,否則將可能遭到刑事處罰。

根據伊州「禁止銷售軍用型(military style)武器及大容量彈匣」法案,該州禁止販售包括受歡迎的AR-15等數十種步槍、手槍、50口徑槍枝,以及超過10發子彈的彈匣,該法案還包括禁止使用「速射裝置」(rapid-fire devices),此類裝置可以把原本須每次扣扳機才能發射一顆子彈的槍枝,變成全自動武器。

如果在此法令前就持有上述武器者,必須在期限內向警察單位登記,根據紀錄,從今年10月1日開始接受登記到11月21日為止,已經有3439名槍枝所有者登記了約6600把槍枝。不過,雖然持有伊州槍證者不一定擁有新法限制持有的槍枝,但此人數僅占該州240萬持有槍證者的0.0001%。

該禁令規定所有在2023年1月10日前擁有的違禁武器必須登記,是最受爭議的部分,槍枝權利倡導者也對此提出訴訟,然而伊利諾州最高法院、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陸續裁定「伊州攻擊性武器禁令符合憲法」。

法案確認有效後,伊州10月起便開放各界登記違禁武器,伊州警察廳廳長凱利(Brendan Kelly)說,到10月底,約有2000人登記了他們持有的攻擊性武器,他也提到,登記速度穩定但趨緩慢。

州長普立茲克表示,他對其他應登記攻擊性武器而未登記的情況仍感樂觀,相信最終大家都會在期限內完成登記。

這項攻擊性武器銷售禁令,由州眾議員摩根(Bob Morgan,民主黨)發起,他在去年7月4日國慶日當天,與家人參加了海嵐公園的遊行活動,他在該法案辯論期間描述了自己可怕的經歷,他說,他當時看到渾身是血的孩子被拖走,還聽到槍聲。摩根表示,那天離開事發現場時,「我希望能盡我所能,保護任何人都不會再經歷我所經歷過的事情」。

如在今年1月10日之前擁有攻擊性槍枝者,沒有依法在明年1月1日前向伊州警察廳登記,初犯可被控輕罪,累犯可被控重罪。

但今年早些時候,一些執法官員宣布他們無異追究違反禁令者,伊州102個郡的其中約90位警長發表聲明稱,新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因此他們不會執行該法。

符合應登記攻擊性武器條件者,即日起到年底,要道州警網站:www.ispfsb.com上的槍證FOID帳戶完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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