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姻親干涉夫妻生活」成案 網掀正反意見大熱議!

有鑑於8月初「我的婆婆殺了我」事件釀成悲劇,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應立「姻親專法」-禁止姻親(尤其公婆)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夫妻生活,落實婚姻自主權,截至今(27)早已獲5081人附議成案,主管機關須在2個月內回應,對此,有網友表示「媳婦不是傭人,不管怎麼嫁進丈夫家、有無聘金,婆婆本就不該干涉」,但也有人認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事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非每件事都可用法律來規定好嗎」?

有民眾提出應立「姻親專法」-禁止姻親(尤其公婆)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夫妻生活,落實婚姻自主權,截至今早已獲5081人附議成案,主管機關須在2個月內回應。(圖片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站)
有民眾提出應立「姻親專法」-禁止姻親(尤其公婆)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夫妻生活,落實婚姻自主權,截至今早已獲5081人附議成案,主管機關須在2個月內回應。(圖片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站)

提案人表示「即使到今日,姻親的傳統觀念大多仍把媳婦當成過戶到自己家的『財產』,多對尊重媳婦的婚姻自主權缺乏概念」、「言語、行為干涉在目前傳統觀念下,大多難以被認定為符合控制、恐嚇、脅迫、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等觀念項目,因此,『姻親專法』可專門提供姻親們一套可遵循的規則,避免姻親觸犯底線,導致增加離婚案件數量、傷及婚姻當事人身心性命」,並列舉10項要點如下: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畫、居住地、家務、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與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9、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10、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如潑水、丟扇子、大餅等。

對此,網友們表示「姻親言語傷害也是家庭暴力,杜絕霸凌」、「不只婆婆會這樣,還有姑類也會,傷害人的程度也不輸老人家」,但也有人認為「若婆媳問題要用法律手段壓制,妳確定妳的婚姻還能維持嗎?對簿公堂等於撕破臉了」、「其實比姻親更重要的是另一半的角色扮演吧」、「姻親不限於婆媳而已唷,媳婦虐待公婆,姑嫂伯叔舅侄甥這些都適用」、「也應立法禁止媽寶向父母拿錢」!

更多生活相關新聞
新加坡停打賽諾菲流感疫苗 我不跟進
去年6萬人回國用健保又出國 其中逾2萬人用的比繳的多
屏東百年摸乳巷遭塗鴉 網批水準真低
無印良品究竟值得買嗎? 網友討論心得超兩極
她睡醒肩頸僵硬以為落枕 醫生臉色大變令「馬上住院」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