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少女3年 枉為父母遭訴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18歲張姓少女慘被繼父和生母囚禁在楊梅住處2樓長達3年,繼父每2周才送1次零食或泡麵果腹,讓她過著暗無天日的悲慘生活,去年她透過唯一的鐵窗以繩索、帽子垂降取得手機和外界聯繫,才成功獲救脫困,檢察官怒斥夫妻枉為父母,且態度惡劣,以使人為奴隸罪嫌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42歲張男和37歲余女2002年結婚後,成為張姓少女的繼父,但卻認為少女不服管教,竟從2015年9月開始,把國中畢業未再升學的15歲少女,獨自反鎖在楊梅住處的2樓小房間內,還將房間唯一的對外窗封死,張女對外求救無門,只能由繼父以每1至2周的頻率帶零食、泡麵跟生活用品給她,剝奪行動自由長達3年。

直到少女發現鐵窗有縫隙,以繩索、帽子「垂降」繼父送來的零食,轉賣給鄰居小孩,換取零錢慢慢存到近1千元,向孩童買來二手手機和Wi-Fi密碼上網求救,去年10月25日網友獲悉幫忙報警,才把她從暗無天日的房間內救出。

夫妻坦承少女3年來都無法自行離開小房間,房間鐵門都上鎖、只有夫妻倆握有鑰匙,房間窗戶也被膠帶黏住封死。余婦也向社工坦承都不會到女兒被關的小房間,全由丈夫負責送餐,辯稱女兒太漂亮、擔心她未婚懷孕才會出此下策。里長則證稱曾聽聞里民說房子2樓關了一個小妹妹。少女因長期被關而患有心病,受安置後常不由自主望向天空。

檢方認為夫妻身為父母本應保護照顧、讓少女健全發展,竟以管教為名,長期拘禁,讓她身處不良的生活環境和飲食中,對少女身心發展造成重大戕害,且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從一重以使人為奴隸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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