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簡化手續 助華僑返鄉定居

以往持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若想在國內辦理華僑回國定居證,需要在中國擁有10萬元人民幣存款,並每年在中國住滿兩個月才可辦理,令很多海外僑民叫苦,認為辦理程序過於複雜、等待時間也過長,很不方便。福州市外僑辦處長陳聖明21日在美國福建公所指出,經過不少僑民的問題反映,今年上半年僑辦開始簡化辦理手續,為廣大華僑提供便利。

陳聖明表示,在海外華僑的呼籲下,福州市僑辦於2013年開始辦理華僑回國定居證,至今已有3萬多福州人受惠於該項目,方便他們在中國辦理各項身分證明。2017年4月新出台的政策則在原來的基礎上大力簡化辦理手續,只要持中國護照、祖籍為福州市的華僑都可回國定居。具體要求也更加靈活,以前要求個人或子女在福州市有房產,如今放寬到父母、配偶、子女、公婆的房子都可算在內;穩定收入也從10萬元減至3萬元;以往要求每年在中國連續居住60天、或累積90天的要求減至回國15天就可辦理,如今平均辦理工作日已縮短至不到20天。

以往華僑回國需要到中國駐外使領館領取認證書,才能回國辦理定居證,如今只要有護照和居留證就可。而出生在美國、加拿大的華裔小孩由於擁有美國國籍,無法回國落戶,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他們若用旅行簽證回中國,也可辦理落戶手續。此外,從去年年底開始實施的「福建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也在以往只有歸僑能獲得權益保護的基礎上,讓所有華僑能享有相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