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券花不完拒找現金 消基會要金管會踹共

禮券花不完拒找現金 消基會要金管會踹共

朋友餽贈或公司尾牙送的禮券,小心花不完可能無法找零!消基會調查9家業者所發售的禮券,發現竟然高達9成不找現金,頂多提供餘額卡或餘額卡券,讓消費者直呼「好難用」。消基會大力抨擊,業者簡直就是變相綁架消費者,完全抹殺基本權益。 消基會依據「零售業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禮券不得記載「未使用完的禮券餘額不得消費」,抽樣9家業者所發售的禮券,卻發現達9成禮券不找現金,只給餘額卡或餘額卡券,限縮民眾使用餘額選擇權,也不環保。 受抽檢業者中,僅大潤發提貨券會以現金找零;家樂福則是依分店不同,將餘額存於禮物卡中;另外像是太平洋SOGO、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OK超商及全聯福利中心等5家業者,以餘額券找零。而7-11賞花禮券、新光三越商品禮券,則是將餘額存於餘額卡中。 尤其7-11的「100元賞花禮券」從今(103)年4月1日起,突然單方面宣布,消費餘額以「餘額卡」的方式替代現金找零,而「餘額卡」只能於7-11門市使用,就連統一集團旗下的關係企業也無法使用。消基會痛批,此舉利用定型化契約,嚴重限縮消費者使用權益,而餘額卡不回收更是不環保。 消基會進一步質疑,政府竟能放任業者建立自己的金融體系,若是統一超商在全國擁有5,000家門市,每日收取的現金相當龐大,又建立自己的「金錢系統」,就可將禮券餘額鎖在餘額卡中,限縮使用的範圍,金管會應站出來說明。 消基會建議,如果業者不肯找零,乾脆就不要選購。一般禮券應專款專用,交為信託管理,但有些業者的信託期僅有一年,難保萬一倒閉,禮券一樣失效,因此消費者最好能用就儘快用完,比較保險。消保處也應修法規定禮券餘額應有找現金與存入餘額卡中等多重選擇,不要再讓消費者權益被「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