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幼狀告準公托聯合壟斷

中國時報【李宜秦、簡立欣、張理國╱台北報導】

準公共化托育政策8月1日上路後,引發幼保界大反彈,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上周至公平會檢舉,指控該政策「聯合壟斷」,有違《公平交易法》之疑慮,影響私幼公平競爭收費之權利,總會會長謝子元批評「政策讓我們沒有自由選擇的意志」。公平會證實有收到該案申請、處理中,創下首次民間業者控告政府聯合壟斷的案例。

民間業者控告政府首例

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會長謝子元上周至公平會提出檢舉函,認為準公托政策違反《公平交易法》。他說政策要求幼兒園為教師調薪逾2成,遠超過基本工資,然而收費卻得調降,「根本活不下去」。

準公共化扥育政策規定,60人以下的私立幼兒園所每年每人最多僅能收取12萬、61至120人的園所為10萬8000元、121人以上園所為9萬6000元,並規定每位教師最低都須領取2萬9000元薪資,等於是「收入降低、成本增加」。

收費與老師薪水假平等

謝子元指出,民辦私立幼兒園是私人單位,應該公平競爭,且每位老師學經歷不同,沒有理由領取齊頭式薪水。

公平會發言人彭紹瑾證實「已收到申請,處理中」,但對該案進度與想法不願多說,只說公平會會再依法討論。政府政策遭業者檢舉有聯合壟斷之嫌極為罕見,可見行政院力推的政策引發的不滿有多強烈。

對於業者的指控,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說:「這些規定都是依據非營利幼兒園的營業狀況而定,非營利幼兒園做得到,你們也應該做得到。」謝子元不滿的指出,非營利幼兒園沒有負責人、房租、廚工、司機、娃娃車等各項成本,也不用繳稅,甚至每年還享有教育部的預算,「完全不一樣要怎麼比?」

私幼與非營利利基不同

謝子元還說,目前加入準公共化的園所多是偏僻地區或品質不佳的「害群之馬」,教育部根本在「圖利害群之馬」。

私幼業者檢舉準公幼涉及聯合壟斷,主責少子化政策的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幼教本質不能當作市場純粹營利交易行為看待,「完全是兩碼子事」,不涉及所謂的聯合壟斷。

林萬億說,私幼準公共化政策無關聯合壟斷,因為幼兒的教育及照顧本來就是兒童的權利,這是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範,幼教屬國家責任,國家要保障兒童受到良好的教育及照顧;而且經合發展組織(OECD)國家大部分都是採公共化政策,哪怕是鄰近的日本,安倍政府「新三箭」也是希望提升幼兒教育照顧公共化的比例。

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也表示,政院推動的少子女政策措施,與《公平交易法》第2條中所規範的事業不同,該法的對象是指公司、獨資或合夥的工商行號、及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政府並非公平交易法所定義的事業,自然沒有「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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