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托男嬰猝死調查太草率 監院糾正台中社會局

台中某私立托嬰中心2018年間曾發生男嬰猝死案,監察院調查發現,台中社會局調查及裁處草率輕忽,因此糾正台中社會局。(報系資料照片)
台中某私立托嬰中心2018年間曾發生男嬰猝死案,監察院調查發現,台中社會局調查及裁處草率輕忽,因此糾正台中社會局。(報系資料照片)

台中某私立托嬰中心2018年間曾發生男嬰猝死案,監察院調查發現,台中社會局調查及裁處草率輕忽,未能落實兒權公約的生存發展權及最佳利益原則,全面檢視與裁處托嬰中心人員,因此糾正台中社會局,另對兒虐案件,地方政府認定標準不一、托育人員在職訓練時數查核,以及台中市府辦理托嬰中心評鑑等事項,促請衛福部和台中市府檢討改進。

監委葉大華調查發現,台中市家防中心當時調查報告載明,男童及其他收托幼童有遭不當照顧,像是綑綁雙腳限制行動、單獨隔離於衛浴室、用紗布巾塞嘴等,評估該中心的托育人員有高風險照顧行為,該中心的托育環境也規畫不當,但社會局僅依違反兒少權法,核予限期改善處分,後續經家長不斷陳情,社會局2019年才重新審視監視器,裁罰6萬元。

監委認為,台中市兩次行政處分時隔僅一年,檢視相同監視錄影畫面,認定結果不同,卻辯稱2次查處是不同對象和事件,對於托育人員也未進行行政調查與究責,顯示社會局當時的調查及裁處淪為草率輕忽,有怠失。

另外,監委指出,該案處理凸顯地方政府對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案件的認定標準不一,往往衍生適用法條與裁罰程度有落差,衛福部2021年雖函釋「身心虐待」意旨和暴力態樣,從寬解釋及認定,但對於中央和各縣市政府應有統一裁罰基準。

監委強調,衛福部應研蒐地方政府兒少權法事件統一裁處基準、實務案例,或參考教育部有關幼兒園案件調查處理規範,通盤檢討、審慎研議托嬰中心兒虐案應納入第三方公正專家會議審議機制,協助地方主管機關作出適切之評估及認定。

對於近年來頻傳托嬰中心兒虐,監委指出,台中市府近5年來,每年皆有發生托嬰中心不當對待案件,甚至有同一機構重複連續發生,其中有托育人員雖為函報核准的人員,但登錄受訓僅12小時未符規定,衛福部托育服務整合資訊系統卻沒有相關預警告示功能,衛福部應依法督促地方落實督考托育人員在職訓練,加強托育人員在職訓練時數查核。

對於該托嬰中心2018年評鑑成績仍為優等,監委建議,台中市府應適時對外說明評鑑與輔導委辦單位評選方式、評鑑與訪視委員資格要件,或研議將輔導訪視與評鑑作業,由不同單位分別辦理,避免遭質疑輔導訪視及評鑑作業的公正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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