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轉退條例 九成師生認為教育部應接管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在今年2月初倉促開完兩場公聽會;高教工會今召開記者會表示,據教育部過去的資料,粗估至112學年度將減少20至40間大學,但若依新條例加碼編列了50億元的退場基金,粗估這40間大學的總資產,我國高等教育恐為更加速校董掏空共1,300億元的校產。

高教工會製作退場政策的問卷調查發予全國各大專校院的教生填寫,截至6月9日,合計已有101所學校師生填寫,共計回收304份問卷。問卷結果顯示,竟然有7成師生在填寫問卷前不知道此法案曾召開過公聽會,約有9成師生同意教育部應接管問題私校、支持校產回歸公共,並且反對教育部送校董50億元掏空校產。

高教工會指出,問卷題目「退場後的校產應歸誰所有?」你是否同意當學校停辦後,這些由學費、國家補助和捐款等公益資源積累而成的鉅額校產,應直接進入解散清算程序,回歸公共作為充實高等教育經費。結果有高達96.4%的師生同意學校若退場,學校就應直接解散、清算程序且校產應回歸公有,讓這數千億元的校產能回充實我國的高教財源。

而問卷中包含「50億基金如何使用?」題目,結果有高達88%的師生不同意《轉退條例》欲讓高達50億元的退場基金,撥給辦學不力之校董辦理轉型和退場、改辦事宜。絕大多數的師生認為若有50億的預算可運用,大可用於調降生師比,提升教育品質、提高專任聘僱、確保公私校教師待遇不脫鉤、使兼任教師享有基本勞動保障、降低學雜費,促進教育公共化等用途。

高教工會強調,教育部對於財務或教學事項已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及師生權益的學校,如嚴重違反私校法或教育法令、發生教職員欠薪、減薪、併班授課而影響教育品質情形者,教育部應依《私校法》第25條原則,向法院聲請解散原董事會,重組公益董事會,並接管這間學校。且當學校停辦後,這些由學費、國家補助和捐款等公益資源積累而成的鉅額校產,應直接進入解散清算程序,回歸公共作為充實高等教育經費;同時更反對新政府編列50億元基金提供校董利息補貼、融資,辦理轉型退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