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審議 教部15日首度開會

圖為教育部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圖為教育部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少子化導致近來不斷傳出私校退場或合併,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後,教育部近日也在網站公告,將再擬定6部子法,其中的〈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也進入預告階段,將研擬審議會設置15至25名委員,由當中1人擔任召集人,由教育部指派。

教育部官員表示,〈私校退場條例〉5月11日公告,依照第4條規定,應由主管機關組成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處理專案輔導學校的認定和免除,停招、停辦處分並規定專輔學校不得辦理事項。而認定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後,將依法對外公告。

至於教育部預計再擬定的6部子法,將針對〈私校退場條例〉再進行補充,其中包括:〈學校退場基金墊付辦法〉、〈退場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辦法〉、〈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預警與專輔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主管機關加派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專輔學校停招後在學生分發辦法〉。

在〈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方面,教育部官員指出,草案已進入預告期,依照第3條指出,審議會設置委員為15至25人,其中1人為召集人,由教部指派,各領域委員由教部聘請。

另依照〈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畫,審議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期滿得續聘;依照教育部規畫期程,將在6月15日首度召開授權子法研商會議,由技職司長楊玉惠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