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條例估行政院會通過 校產是否「逃掉」、師生權益引關注

近年多有不少私校經營不善,面臨退場的問題,教育部日前送進行政院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料將在明(19)日的院會中通過。據悉,本周一時教育部也由次長劉孟奇與黨團七長、黨籍教文委員進行溝通新的版本。與會委員也紛紛提出,就法律的訂定上來說,應要保障私校教師、學生權利等相關意見。

與會者指出,教育部當天表達的立場,就是要儘速解決經營不善學校的退場問題,若是持續拖延就是很嚴重的情況,若是在進行專案輔導3年,仍無法改善就要停招,而對於外界有疑慮的「預警制度」,教育部也在會中同意會提早進行,並且若有學校3年仍無法改善就要停召後,也會盡力確保師生權益,另外一個外界所擔心的財產公益性問題,也會防堵有可能出現的漏洞。

學校停辦代表經營不善 「不能讓校產由原經營者處分」

有一知情人士分析,「退場條例」討論已久,依照目前的規定,基本上停辦的學校就是轉作社福文化的機構使用,不能轉作其他用途,同時原本的個人、家族也不能經營。該人士指出,這樣的理由很簡單,學校會停辦,就是代表原本的經營者處理不善、管控有問題,所以當然不能讓校產由原本的經營者處分,同時轉作社福文化機構,也有公益性,甚至是社會上所需要的設施,所以是有其必要性。

該人士也說,外界當初會關注,就目前來看,攸關於校產公益性的條文,究竟是要修訂在「私校法」現有條文的內容,還是就要「退場條例」一次訂定清楚,但是就力道來說,在「退場條例」就訂定清楚,是代表政府處理的力道比較強,也是具有宣示性的作用。

另有一熟悉立法院的人士指出,如果是現行「私校法」的條文,私立學校諮詢會能夠處理的範疇太大,恐怕相關事務還是會由校方決議,無法解決問題,而且因為種種原因,要修法面對的阻力恐怕不小,所以從「退場條例」就把相關規則訂清楚,應會是比較理想的方向。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受訪時表示,目前來說,應是預警、觀察、停招三階段,教育部的構想已經很完整,而新的立法,也有將範圍擴及到中學,可以說是更完善。

范雲:教育部預警機制應更早介入

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就她來看,學生權益的部分,應要讓學校盡量希望可以在原校畢業的話,還是盡可能原校畢業,甚至在若是不得已要讓學生轉校,有適應、距離的問題,教育部應協助解決,同時也必須注意老師的相關權利。范雲指出,就目前來說,教育部的「預警機制」應更早介入,因為被預警就是「黃燈」,而專案輔導就是差不多要停招,其實可以說是「紅燈」,相關制度也要有完善的配套。

范雲指出,目前外界也會關心,弱勢學校停辦後,「校產會不會逃掉」,目前思考應是在「退場條例」提出後,就「私校法」再做條文的修訂,同樣具有公共性,並且有更嚴格的做法,她未來也會提出修法的版本。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強調,私校退場要做跨部會協調找出可能性,盼讓退場可能加速,並且讓退場的學校轉型問題可以解決,相關配套措施要處理好,不是只有教育單位的考量,應該要做跨部會的考量,必須有全面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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