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錄網拍補教師上課教材 判6月

陳姓女子缺錢花用,竟擅自錄下補教老師「洪逸」的上課錄音檔後上網拍賣。最高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陳女六月徒刑,緩刑二年。 法院判決指出,化名洪逸的老師在補習班講授「作業系統」的上課內容受著作權保障。陳女卻因缺錢花用,未經同意或授權,擅自把自行錄製的洪逸上課錄音檔案非法重製燒錄成光碟,在民國一○○年四月上網拍賣,開價新台幣二五○元,被補習班員工發現而下標購買。 聘用洪逸的公司發現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