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偵查保障法」 也要顧及保障人權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法務部長蔡清祥25日說,賦予執法機關使用科技偵查手段的「科技偵查保障法」草案已送行政院。行政院政委羅秉成說,已開會就部分條文討論,盼儘速達成共識,將法案送到立法院。

司法院、行政院25日聯合舉行「司法改革重點成效記者會」,司法院長許宗力、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以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出席,說明自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於民國106年8月12日舉行總結會議後,這6年來司法改革的重點成效。蔡清祥、羅秉成於記者會時面對媒體提問,做出上述表示。

媒體提問,詐騙集團以新興科技手法犯罪,但是國家立法似乎還沒跟上腳步,有關科技偵查法的立法進度。

蔡清祥回應說,之前有提出「科技偵查法」草案,引起很多爭議,經參照各方意見重新整理後,不久前把它改為「科技偵查保障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法務部持慎重態度,認為以現代科技來協助偵查的同時,也要顧及保障人權,不能有過多的逾越,新的版本草案,正由行政院審查,期盼能夠儘快立法完成,讓檢察官、警察等人員在執法上有所依據。

羅秉成指出,以M化車事件引發爭議為例,既有偵查工具科技化,仍須取得足夠法源依據,這也是當初法務部擬具科技偵查法的原因,現在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也是不夠的,例如以監聽來講,犯罪嫌疑人已經很少用手機電話聯繫而監聽不到,現在都是透過通訊軟體通話,在線上、網路的犯罪行為,要如何有效的去科技偵查,採取何種立法原則,以及在哪些情節比較不會嚴重侵犯個人隱私,有待討論。

羅秉成說,法務部把「科技偵查保障法」草案送到行政院後,行政院已積極召開相關會議,就部分條文討論,希望儘速達成共識,將法案送立法院審議。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