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男到醫院裝水被嗆「偷幹水」 網推1APP:可查免費裝水點

▲ 示意圖 非當事人

台北市 / 林彥廷 綜合報導

近日有一名網友發文表示,他在外租屋,但租屋處沒有飲水機,所以只能拿著寶特瓶去醫院裝水,而被人說「偷幹水」,讓他忍不出發文詢問「真的很過分嗎?」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表示「觀感差」、「要做又怕被講」、「有必要這樣偷水嗎?」也有一名網友推薦1APP,可以查詢周遭可裝水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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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於Dcard上發文指出,他最近租屋,但因租屋處沒飲水機,所以他拿著保特瓶去醫院裝水喝,沒想到就被人說「偷幹水...」,讓他好奇詢問「真的很過分嗎?」

不少網友看到貼文後留言表示, 「敢裝不敢承認?」、「先猜你拿2L的裝」、「觀感差」、「你先掛號就不會了」、「你可以去銀行裝,銀行的水會招財」、「投幣式飲水機,10公升/5元」、「我租屋處沒有飲水機 我買了濾水壺」、「我們醫院就有一個病人,每次來都帶3.4個牛奶家庭號空罐來裝水,這個才誇張」等。

而有一名網友推薦「奉茶行動」APP,該名網友指出,「裡面會顯示免費裝水的站點,去這些站點裝應該就比較沒問題,因為這些站點都是為了響應環保而跟APP配合的,理論上去裝應該沒問題才對」,留言中也有網友提醒「要注意每個站點其供應時間不太一樣,前往以前確認一下才不會撲空」。

此外,過去曾發生「裝水被告」的事件,高雄一間補習班的蔡姓員工與楊姓老闆發生勞資糾紛,事後老闆指控蔡女長期自備5支600C.C.的保持瓶,裝補習班飲水機的水回家,估計蔡女任職期間共偷走價值約2萬5千元的水,對此向蔡女提告竊盜罪與民事求償。

檢方調查發現,蔡女確實有長期裝水回家,不過蔡女主張裝水經過主管同意,而楊男若覺不妥早應該制止,因此認定竊盜罪嫌不足,蔡女不起訴。

民事部分,高雄簡易庭一審表示,其他補習班員工都曾看過蔡女裝水回家,此外,楊男也在飲水機上加裝監視器,顯然不可能長達1年都不知道蔡女會裝水回家,如果不同意應明白告知不得裝飲用水回家飲用,認為楊男主張無理由。楊男不服提出上訴,高雄地院二審駁回上訴,蔡女不需賠償楊男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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