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不得超過均電價 內政部估5月上路

▲內政部長林右昌說, 住宅租賃定期化契約1個月內程序可完成。(圖/記者葉政勳攝 , 資料照)
▲內政部長林右昌說, 住宅租賃定期化契約1個月內程序可完成。(圖/記者葉政勳攝 , 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日前電費上漲,不少租屋族擔憂房東藉機收取超額電費,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今(24)日答詢時提及,內政部3月27日邀集相關團體共同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並於今天預告,預告期間為20天,未來租屋族每度電費,應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林右昌今赴內政委員會備詢,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詢時提問,3月18日林右昌曾稱1個月內要完成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林右昌回應,3月27日已經邀集相關團體,並把規劃精進方案討論確定,預告時間是20天,就會報行政院核定。

林右昌說明,「住宅租賃定期化契約」分為兩點,第一點為,租屋電費收標準是「約定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費應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至於公共設施電費未分攤,併入租賃標的電費不得額外收取。

林右昌指出,第二是「非約定以用電度數計費者」,出租人所收取每期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另外還增訂房東應提供或授權房客查詢租賃期間租屋電費資訊的義務規定。

針對「住宅租賃定期化契約」何時上路?林右昌表示,預告20天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會有一個審議程序,而預告期間為20天,4月24日開始預告20天後,預計1個月內就可以把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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