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黑數將顯影! 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明日立法院闖關 額度每年18萬元

立法院今(18)日黨團協商房屋改列特別扣除額一案,最終朝野達成共識,將房屋租金改列為特別扣除額,而且每年可扣除額度從現行標準扣除額的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嘉惠廣大租屋族群。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月27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關於「租金扣除額」稅制優化提案。當時朝野已有共識,將租金從標準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而且設有排富條款、也要剔除名下已有房子的有殼族,扣除額也要扣除已領取的租金補貼,但具體可扣除額度未達成共識。

立法院黨團今日召開協商會議,國民黨立委吳怡玎仍重申,由於政府給予房東租金免稅額為每月1.5萬元,一年則是18萬元,但還可以扣除40%費用率,這相當於每月免稅額2.5萬、全年30萬;故而房客也因比照,將租金特扣額度列為每年30萬元。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說,依照台北市社會住宅平均月租金為2萬元,若全年特扣只18萬元,仍遠低於市場租金行情,主張應該每月2萬元、全年24萬元。

但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的相關提案,送出委員會的時間也是不到一個月,無法進行表決;而立法院即將於12月20日停會,明天已是本屆會期最後一天,恐有屆期不連續問題。

最後經朝野協商後達成共識,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額度提高到每年18萬元,相關修正案明日送到立法院會三讀,若能順利通過,明年上路、後年報稅適用。按財政部估算,受益戶數約46萬戶至102萬戶,稅扣金額約32億元至71億元。

包括立委與學者大多支持將房屋租金從標準扣除額,改列特別扣除額。因為若能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房客會向房東爭取列報,就像租屋黑數顯影劑,解決過去租屋市場黑數問題,引導房東租金收入依法申報所得稅,也解決租屋補貼看得到、吃不到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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