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管控法將到期 州議員辦里民會宣導租客保護立法

當前紐約州租金管控條例將於6月15日到期,若在到期前未能順利更新或通過新法案,將影響到250萬居住在租金穩定公寓內的紐約客;6日紐約州眾議員牛毓琳,州參議員卡范納(Brian Kavanagh)、霍曼(Brad Hoylman),曼哈頓區長高步邇(Gale Brewer)等在大學睦鄰之家(University Settlement)舉行里民會,呼籲更新並擴大租金管控法,保護租客權益。

紐約市府去年通過相關法案,將相應租金管控和穩定法規延長至2021年4月1日,但州府的租金管控條例會在6月15日失效。

根據市主計長去年9月發布的紐約市可負擔住房數據,2005年以來,全市月租金在900元及以下的住房減少了100萬套以上,租金穩定房屋也減少8萬8518套,維權組織更指紐約市半數的低收入者,每月50%以上的收入用來付房租。

卡范納、霍曼表示將在州議會推動立法,要求房東不能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向租客施壓逼遷,除了租金管控單元外,也適用於不受穩定租金保護的六人以下住戶的樓宇;另外還將「優惠租金」設為永久性條例,廢除「空置獎金」(statutory vacancy bonus)這一允許房東在公寓空出後上漲20%房租的規定,廢除「高租金脫離管制法」(High-Rent Vacancy Decontrol),廢除大型住房改進耗資而導致的租金上漲等法案。

牛毓琳則指出,她提出的「包厘街85號法案」(85 Bowery Act)已在州眾議會獲得支持,正在爭取參議會的支持。

她說,該法案要求房東需盡職保證樓宇的安全、及時修繕,若需住戶搬出才能修繕樓宇,則要向住戶支付搬遷費、在外住宿費,且住戶被迫搬離的每一天房東都應該支付補償金,「房東的行為都是出於賺取更多的錢,那我們就要讓他們無法通過逼遷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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